[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草甘膦生产过程中的油污分离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19047.2 | 申请日: | 2017-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158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3 |
发明(设计)人: | 杨爱兵;徐森军;张昌;冀小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02 | 分类号: | C02F9/02 |
代理公司: | 宜昌市三峡专利事务所42103 | 代理人: | 焦磊 |
地址: | 443007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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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草甘膦 生产过程 中的 油污 分离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油污分离技术领域,具体地指一种用于草甘膦生产过程中的油污分离系统。
背景技术
在草甘膦生产过程中,会有副产物氯甲烷产生,氯甲烷回收工序中,真空机组在吸收氯化烷气体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废水处理一直是行业的难题。目前对于草甘膦原药的生产,现在的多数生产厂家氯化烷回收采用的是机组水直接外排或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这样增加了污水处理站的处理难度,因此普遍存在矿物油浪费、机组油污处理难等缺点,不仅经济效益低下,而且给环境造成极大伤害。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用于草甘膦生产过程中的油污分离系统,解决草甘膦生产过程的氯化烷回收工艺中存在的矿物油浪费和机组油污处理难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草甘膦生产过程中的油污分离系统,包括用于抽送含油污水的第一水泵,所述第一水泵出水口与处理管线连接,所述处理管线上依次设有斜板分离器、缓冲罐、第二水泵、预处理过滤器、重力分离器、聚结分离器、吸附过滤器;
所述斜板分离器的浮油出料口、重力分离器顶部出油口和聚结分离器顶部出油口均与回收油箱连接;所述斜板分离器、预处理过滤器、重力分离器、聚结分离器和吸附过滤器的底部排污水口均与污水槽连接。
优选地,所述预处理过滤器为筛网过滤装置,用于分离悬浮颗粒。
优选地,所述吸附过滤器为活性碳吸附过滤装置,用于吸附残留的有机物。
优选地,所述缓冲罐、预处理过滤器、重力分离器、聚结分离器和吸附过滤器之间均设有阀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彻底解决了草甘膦生产过程的氯化烷回收工艺中存在的矿物油浪费和机组油污处理难的技术问题,其节约了生产成本,将机组水的废油污变废为宝,环保和经济效益显著。
附图说明
图1 为一种用于草甘膦生产过程中的油污分离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第一水泵1、处理管线2、斜板分离器3、缓冲罐4、第二水泵5、预处理过滤器6、重力分离器7、聚结分离器8、吸附过滤器9、回收油箱10、污水槽11、阀门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草甘膦生产过程中的油污分离系统,包括用于抽送含油污水的第一水泵1,所述第一水泵1出水口与处理管线2连接,所述处理管线2上依次设有斜板分离器3、缓冲罐4、第二水泵5、预处理过滤器6、重力分离器7、聚结分离器8、吸附过滤器9;
所述斜板分离器3的浮油出料口、重力分离器7顶部出油口和聚结分离器8顶部出油口均与回收油箱10连接;所述斜板分离器3、预处理过滤器6、重力分离器7、聚结分离器8和吸附过滤器9的底部排污水口均与污水槽11连接。
优选地,所述预处理过滤器6为筛网过滤装置,用于分离悬浮颗粒。
优选地,所述吸附过滤器9为活性碳吸附过滤装置,用于吸附残留的有机物。
优选地,所述缓冲罐4、预处理过滤器6、重力分离器7、聚结分离器8和吸附过滤器9之间均设有阀门12。
本实施例工作步骤及原理如下:
1)将含油污水用第一水泵1打入到斜板分离器3中,能有效地除去含油污水中的浮油和游离油,浮油上升溢流至回收油箱10,经过斜板分离器3处理后的污水自流至缓冲罐4中。
2)用第二水泵5将缓冲罐4中废水打入至预处理过滤器6中,去除细小悬浮颗粒(5μm),然后输送至重力分离器7中。
3)重力分离器7能使细小的油粒逐步聚集上浮,至聚结分离器8中除去乳化油,一齐排入到回收油箱10中。
4)吸附过滤器9中含有大量的活性炭能吸附残留的有机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本实施例在分离油污的基础上,有效的降低了排水的油污含量和COD,原污水油污含量100mg/L-5000mg/L,COD在100-800mg/L,通过本实用新型系统处理后出水油含量小于5mg/L,COD小于100mg/L;其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环保压力和安全风险,解决了草甘膦生产企业真空机组污水处理难等诸多问题,分离出来的油污可以外卖,增加了经济效益,保证了氯甲烷生产安全。
上述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而不应视为对于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在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相互任意组合。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中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方案为保护范围。即在此范围内的等同替换改进,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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