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于家庭宽带的家庭视频对讲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96593.9 | 申请日: | 2017-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831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09 |
发明(设计)人: | 刘文潇;魏晓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7205 | 代理人: | 王涛,李江 |
地址: | 261061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家庭 宽带 视频 对讲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互联互通设备,具体是指一种基于家庭宽带的家庭视频对讲系统,还可应用于在线互动、教育医疗咨询交流,党建学习等。
背景技术
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发展,面向家庭市场的宽带业务已经不仅仅是连接电脑上网,通过宽带连接家庭多媒体电视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的选择。目前三大运营商在推广自家宽带时,也均利用高清电视、4K影院等多媒体电视来吸引客户的目光,IPTV电视、OTT电视竞相进入人们的视野,2016年,三大运营商在经过一番提速降费的角逐之后,未来的发展环境只会是更加激烈。一方面,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方面的管控。2016年相继出台了《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不断完善对于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运营牌照与经营权的管辖,“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必须要取得广电总局电视主管部门核发的“IPTV”牌照。同时,另一方面,三网融合自2010年公布12个试点城市之后,家庭宽带的多媒体应用就在全国开始如火如荼的进行,产业之间的渗透融合和延伸融合现象越来越明显,有线电视和互联网之间的业务交叉,使得双方在相互的业务上都有了延伸,电视资源、网络资源等各个方面展开了全面的合作,表面上的互利共赢,但背地里却是暗藏杀机。新企业的加入,降低了行业的进入壁垒,三大运营商不仅要面对行业内部的固有竞争,还要面对来自行业外企业的竞争,为了取得竞争优势,运营商不得不采取价格行为,比如固移交叉补贴、降低价格等来抢夺市场,这也确实带来了客户的急速增长,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6年通信应营业统计公报》,截止到2016年12末数据,电信运营商的IPTV用户较2015年底增长88%,总数达到8673万户。随着用户对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或者说宽带、IPTV接入发展战略由攀爬期转为稳定期时,如果仍然保持如今的竞争模式,必然会带来宽带接入的ARPU下滑。各大运营商要想实现宽带的稳定盈利,用户的稳固捆绑,不仅需要高速、便捷的接入手段和亲民的价格,更应该在内容上推陈出新,抓住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的增值业务内容,实现“以接入促内容,以内容促接入”。
中国移动自拿到运营牌照之后便开始了有线业务的强势出击,结合家庭宽带,推出了自己的家庭网络电视品牌“魔百和”,截止到2016年底,中国移动有线宽带用户数已经达到7762万户,家庭数字化产品“魔百和”用户超过2280万,“魔百和”内容主要包括三大类,既电视直播,可以观看央视、卫视、本地等各类电视节目,包括时移、回看功能;点播,可以点播电影、电视剧、综艺等各类节目;4K高清专区,此模块包含部分收费专区。可见,目前魔百和业务比较单一,仍然只聚焦在影视等传统项目上,作为网络电视发展的基石和敲门砖是不可或缺的,但更应该做得是细分目标用户群体,根据每个或者每类用户群体的需求,添加差异化增值业务模块,满足个性化需求。
一方面在技术上,增值业务的开发与应用涉及到包括服务器、机顶盒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对底层的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利用电视网络互动性差,电视作为一个显示终端,还没有实现电视与电视之间、电视与电话之间、电视与手机之间的互联互通。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基于家庭宽带的家庭视频对讲系统,该系统以网络电视的机顶盒为中心,外接电视、摄像头以及麦克,并通过光猫与互联网连接,在光猫与互联网之间还设有依次连接的光网络单元模块ONU、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技术模块OCT、宽带远程接入服务器模块BRAS和无线网络控制器模块RNC,另外该设备的摄像头和麦克可为多个,并且配合有红外线感应端,在家庭各个房间都可以安装,安装后的摄像头可以通过无线或有线方式连接,人们可实现不受区域限制的沟通互联,可实现类似于移动电话,可在任何一个房间的任何一个位置实现通话互联。
家庭视频对讲系统包括家庭视频、家庭教育、党建等视频对讲和交流系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696593.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微型摄像头监控装置
- 下一篇:监控仪及监控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