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防爆保护钩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20569.7 | 申请日: | 2017-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474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05 |
发明(设计)人: | 李永来;李雨宸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永来 |
主分类号: | F41B15/00 | 分类号: | F41B15/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君联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3125 | 代理人: | 赵立军 |
地址: | 05000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爆 保护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用设备,具体涉及一种防爆保护钩。
背景技术
在如今社会治安中,经常遇到非法人员手持刀具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器械;以及突发性严重暴力行为及精神病患者,在相关人员的组织下治理,必然会与非法人员发生肢体接触,进而可能会收到伤害,使用枪支和其他警械控制稍有不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保护治安人员安全、成功阻碍非法人员实施犯罪的防爆保护钩。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防爆保护钩,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持部以及与手持部同轴固定且在绕径向方向旋转的人体限制部;所述人体限制部的端部为由左、右叉分枝构成的叉状分枝的叉子;所述左、右叉分枝端部分别设有弯折部;所述弯折部与叉状分枝呈一定角度,且不在叉状分枝所处平面上。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手持部一端与人体限制部连接,另一端端部设有第二弯折部;中部设有与第二弯折部、手持部所处平面不在同一平面的握把。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弯折部、第二弯折部、握把的端部均设有球状体。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手持部插入人体限制部内部。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手持部与人体限制部通过榫卯结构连接。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榫卯结构为手持部在伸入人体限制部内部的端部设有第一凹痕与第一凸起,以及所述人体限制部内部设有与第一凹痕、第一凸起分别相适配的第二凸起、第二凹痕;所述第二凸起伸入第一凹痕内部且在第一凹痕内部滑动,所述第一凸起伸入第二凹痕内部且在第二凹痕内部滑动。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手持部与人体限制部接触处设有由手持部、人体限制分别向各自内部凹陷成凹槽组成的空腔;所述空腔内部安装有滚珠。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在于,左、右叉分枝端部的距离为25-40cm。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弯折部、第二弯折部为弧状结构。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还在于,所述的防爆保护钩整体包裹有橡胶套。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在遇到肇事者时,利用限制部位可以迅速准确卡住其脖子,推其靠墙或倒地。若肇事者手持菜刀、斧头、短剑等较短凶器时,用弯折部勾拉肇事者握凶器的手臂虎口形成着力点,压迫其自然松手,打落凶器后迅速控制肇事者,迫其远离凶器并倒地,当肇事者与治安人员对峙或逃跑时,利用弯折部钩其小腿或脚跟,使之倒地迅速控制,当肇事者身形较瘦,身上涂油汽油、化学危险品,不利于贴身控制时,用限制部顶其胸,使之保持安全距离可以保持安全,可以迅速控制肇事者,保证了社会安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2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的局部A的剖视图
其中:1、人体限制部;1-1、叉状分枝;1-2、人体限制部端部;1-3、弯折部;1-4、第一凹槽;1-5、第二凸起;1-6、第二凹痕;2、手持部;2-1、握把;2-2、手持部端部;2-3、第二弯折部;2-4、第二凹槽;2-5、第一凹痕;2-6、第一凸起;3、球状体;4、滚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推广,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防爆保护钩,包括手持部2以及与手持部2同轴固定且在绕径向方向旋转的人体限制部1,在肇事者进行反抗时;防止肇事者控制人体限制部,进而对治安者造成伤害;之前是一体结构,两种结构是不分离的,也不能旋转,当肇事者进行旋转时,就会造成手持部旋转,进而带动治安者握紧度不够,造成肇事者逃离。现在进行了改造,改变了现状。所述人体限制部的端部为由左、右叉分枝构成的叉状分枝1-1的叉子;所述左、右叉分枝端部分别设有弯折部1-3;所述弯折1-3部与叉状分枝1-1呈一定角度,在这里呈90°,且不在叉状分枝所处平面上,由图2可以看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永来,未经李永来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620569.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