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防护功能的卷烟生产企业除尘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41920.3 | 申请日: | 2017-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291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发明(设计)人: | 王雷岗;郭芳慧;郭传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C5/00 | 分类号: | A24C5/00 |
代理公司: | 郑州异开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41114 | 代理人: | 韩华 |
地址: | 450007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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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防护 功能 卷烟 生产 企业 除尘 系统 | ||
1.一种带有防护功能的卷烟生产企业除尘系统,包括铺设在车间内部的除尘管道以及设置在所述除尘管道出气口的除尘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除尘器上安装有爆炸抑制装置:所述爆炸抑制装置包括安装在所述除尘器上的爆炸压力传感器,在所述除尘器和靠近所述除尘器的除尘管道上分别设置有由所述爆炸压力传感器控制开启的抑制炮和隔离炮;在进入所述除尘器机房前的除尘管道弯头处设置有无焰泄放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防护功能的卷烟生产企业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爆炸压力传感器包含三个独立的传感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防护功能的卷烟生产企业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安装在所述除尘器上的抑制炮为2~4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防护功能的卷烟生产企业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安装在所述除尘管道上的隔离炮与所述除尘器之间的距离为1.9~6.9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防护功能的卷烟生产企业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爆炸抑制系统的限制压力<0.2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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