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个人防身用警报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08779.7 | 申请日: | 2017-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113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5 |
发明(设计)人: | 王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艾瑞泽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1/02 | 分类号: | G08B21/02;F21L4/02;F21V33/00 |
代理公司: | 佛山帮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87 | 代理人: | 胡丽琴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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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个人 防身 警报器 | ||
1.一种个人防身用警报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由相连接的壳体一(3)和壳体二(4)构成,其中,所述壳体一(3)的内部空腔内设有LED闪烁灯(5),且所述壳体一(3)的外壳上与所述LED闪烁灯(5)相对应的位置设置有照明窗,所述照明窗上设置有灯罩(6),所述壳体二(4)的空腔内设置有电池槽,所述电池槽内安装有电池;所述壳体(1)的背面设置有安装槽(7),所述安装槽(7)内安装有报警扬声器(2),所述报警扬声器(2)与所述LED闪烁灯(5)和所述电池之间构成电路回路,且该电路回路中具备抽拉式开关(8),所述抽拉式开关(8)位于所述壳体(1)的底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个人防身用警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扬声器(2)的分贝大于125DB。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个人防身用警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为可充电锂电池。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个人防身用警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上设置有与所述可充电锂电池相配合的充电口(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个人防身用警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拉式开关(8)为倒钩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个人防身用警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上设置有照明高亮灯(10),所述照明高亮灯(10)与所述电池之间构成电路回路,且该电路回路中具有控制开关(11),所述控制开关(11)位于所述壳体(1)的一侧。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个人防身用报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6)通过螺纹与所述壳体一(3)旋转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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