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VOC气体检测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496871.6 | 申请日: | 2017-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711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发明(设计)人: | 邢立学;刘建东;郑成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邢立学 |
主分类号: | G01N5/00 | 分类号: | G01N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刘锋 |
地址: | 266555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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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voc 气体 检测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测设备,特别涉及一种VOC气体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
VOC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烃、醛类或酮类等物质,具有特殊的气味刺激性,而且部分已被列为致癌物,如氯乙烯、苯、多环芳烃等,部分VOC对臭氧层也有破坏作用,如氯氟烃和氢氯氟烃。
在进口废塑料中,经常含有原来作为各种化工原料的盛装容器的塑料桶或塑料瓶这样一类的货物。
由于在原容器内盛装的物质不明确,有些进口的废塑料桶片、瓶片在破碎前可能装有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品,如果没有清洗或者清洗不彻底,就会有物质残留,会对国民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
在环控标准中要求“进口使用过的塑料容器应破碎并清洗至无明显污渍和异味”。
“无明显异味”一直没有量化指标,一线无法精确进行把关,且增加了现场检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给现场检验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二是有些挥发性化合物的物理性质是无色无味的,但其危害极大,而根据现有标准,依靠感官又无法进行判断,从而可能带来潜在的危害,通过仪器设备进行VOC检测应该成为环保项目检测的一种必要手段。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VOC气体检测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VOC气体检测装置,包括密闭容器、真空泵、气体收纳袋和VOC检测仪;
所述密闭容器上开设有可开启的密封门,所述密闭容器内部装置有托盘;
所述真空泵通过管道与所述密闭容器连通,所述气体收纳袋与所述真空泵连接,所述VOC检测仪的探头伸入所述气体收纳袋内。
进一步地,所述密闭容器内部装置有鼓风机。
进一步地,所述托盘通过电子秤装置在所述密闭容器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密闭容器的内壁装置有加热器,所述密闭容器的外壁设有保温涂层。
进一步地,所述加热器为电热管。
进一步地,所述密闭容器内部设有防止VOC气体吸附的涂层。
进一步地,所述鼓风机表面设有防止VOC气体吸附的涂层。
进一步地,所述防止VOC气体吸附的涂层为聚四氟乙烯涂层。
进一步地,所述密闭容器上设有观察窗。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VOC气体检测装置,具有如下优点:
通过可开启的密封门将待检测物料放在托盘上,待检测物料中的挥发性气体挥发后,真空泵将挥发性气体抽入气体收纳袋中,由VOC检测仪进行检测。
通过上述设置,本申请的VOC气体检测装置可在现场直接测定VOC浓度,操作简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VOC气体检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VOC气体检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提供的VOC气体检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四提供的密闭容器的结构剖视图。
附图标记:1-密闭容器;2-真空泵;3-气体收纳袋;4-VOC检测仪;5-托盘;6-管道;7-鼓风机;20-待检测物料;201-挥发性气体;11-密封门;10-电子秤;8-加热器;9-保温涂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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