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超声骨钻头及超声骨刀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37125.2 | 申请日: | 2017-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362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13 |
发明(设计)人: | 郭毅军;赵正;付健;温兴东;陈建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16 | 分类号: | A61B17/16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19 | 代理人: | 熊万里 |
地址: | 401121 重庆市北部新区***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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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钻头 钻孔 钻杆 超声骨刀 超声 孔洞 本实用新型 超声能量 工作头部 规则形状 预先选择 振动驱动 纵向机械 软组织 规则形 对骨 钻穿 钻削 安全 保证 | ||
1.一种超声骨钻头,包括钻杆以及连接在钻杆后端的连接部,该钻杆前端为工作头部,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杆上设置有限制钻孔深度的限深结构,所述限深结构固定在钻杆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骨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头部的前端面为平面或弧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骨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头部为柱形结构、球形结构或前小后大的钝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骨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限深结构的尺寸大于其前方钻杆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骨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限深结构与钻杆之间圆滑过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骨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限深结构为设置在钻杆上的限深凸台;或所述钻杆前部直径小于后部直径,所述限深结构为钻杆前部与后部连接处形成的台阶;或所述限深结构为设置在钻杆上的限位套。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超声骨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钻杆具有螺旋段。
8.一种超声骨刀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的超声骨钻头,还包括安装在手柄内的超声换能器和变幅杆,所述超声骨钻头后部与变幅杆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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