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22605.1 | 申请日: | 2017-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032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03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市派腾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89 | 代理人: | 曹军 |
地址: | 213022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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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 ||
1.一种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包括壳体组件、电池组件、雾化组件和烟嘴,所述壳体组件内并列设置有第一容置腔和第二容置腔,所述电池组件收容于所述第一容置腔内,所述雾化组件收容于所述第二容置腔内,所述电池组件与所述雾化组件之间形成有第一出气通道,所述烟嘴设于所述第一容置腔的一端,所述第一出气通道的一端与所述烟嘴气体连通,另一端与所述雾化组件气体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组件还包括设于所述雾化组件远离所述烟嘴一端的导气结构,所述导气结构上设有与所述雾化组件气体连通的第三出气通道,所述雾化组件通过所述第三出气通道与所述第一出气通道相连通。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组件包括壳体以及安装在所述壳体上的侧盖,所述壳体包括第一壳体和设于所述第一壳体一侧的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容置腔由所述第一壳体的内腔形成,所述侧盖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第一壳体的一侧且设于所述第二壳体的一端,所述第二容腔由所述侧盖、第一壳体及第二壳体形成的容腔构成。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组件还包括安装在所述第一壳体上的上盖,所述上盖的内腔形成第二出气通道,所述烟嘴与所述上盖连接,且通过所述第二出气通道与所述第一出气通道相连通。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气结构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导气座以及第二导气座,所述第一导气座上凸设有连接套以及围绕所述连接套凸设的卡圈,所述卡圈开口设置,所述第二导气座上设置有能够套设于所述卡圈外的通孔,所述第二导气座靠近所述第一导气座的一端面凹设有卡槽,所述连接套与所述通孔之间形成与所述卡槽连通的环形空腔,所述第三出气通道由所述环形空腔与所述卡槽共同构成。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气座上对应所述第一出气通道设置有出气口,所述出气口分别与所述第一出气通道以及所述第三出气通道相连通。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组件包括雾化头、设于所述雾化头靠近所述烟嘴一端的储液管,所述雾化组件与所述第二壳体可拆卸地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组件还包括设于所述雾化头远离所述储液管一端的连接座,所述雾化头固定在所述连接座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头内设置有雾化腔,所述侧盖上设置有与所述雾化腔连通的第一进气孔,所述连接座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三出气通道及所述雾化腔连通的第二出气孔。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头包括雾化套管以及安装在所述雾化套管远离所述连接座一端的雾化头顶盖,所述雾化腔由所述雾化套管的内腔形成,所述雾化头顶盖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进气孔及所述雾化腔连通的第二进气孔,所述雾化套管远离所述雾化头顶盖的一端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出气孔及所述雾化腔连通的第一出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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