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90002.8 | 申请日: | 2017-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944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13 |
发明(设计)人: | 刘秋明;向智勇;牛建华;韦志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17 | 代理人: | 蔡晓红,柯夏荷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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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器 | ||
1.一种雾化器,其包括用于雾化烟油以形成烟雾的雾化器主体(1)及用于供用户吸食所述烟雾的吸嘴组件(2);所述吸嘴组件(2)设置有用于排出所述烟雾的烟雾出口(201);所述雾化器主体(1)内设置有第一容纳腔A、雾化腔B以及储油腔C,且所述雾化器主体(1)用于雾化所述储油腔C内的烟油以形成第一烟雾;所述第一容纳腔A、雾化腔B及烟雾出口(201)相互连通,形成为所述烟雾提供烟雾流通路径的第一烟雾通道S1;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烟雾通道S1的烟雾流通路径上设置有管状加热体(300);所述管状加热体(300)包括:与所述第一烟雾通道S1相适配、且沿所述第一烟雾通道S1纵向延伸的主体部(3011);与所述主体部(3011)底部相连的、可供所述第一烟雾通过的隔板(104),所述主体部(3011)以及隔板(104)形成用于容置烟草的容纳空间;以及形成在所述主体部(3011)内周壁上的、用于对所述烟草进行加热并产生第二烟雾的发热丝(3012);所述雾化器主体(1)雾化所述烟油形成的第一烟雾用于在通过所述隔板(104)后,对所述烟草进行再次加热,并与所述第二烟雾混合生成混合烟雾,以使在吸烟时,所述混合烟雾通过所述第一烟雾通道S1流动至所述烟雾出口(2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3011)与隔板(104)一体成型,所述隔板(104)上开设有至少一个用于供所述第一烟雾通过的通孔(1041),所述发热丝(3012)环绕贴合在所述主体部(3011)的内周壁面上、且所述发热丝(3012)的两端分别用于与设置在雾化器主体(1)内的电极组件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3011)内设置有第一电连接件(1110),所述第一电连接件(1110)与所述发热丝(3012)的一端连接,且沿所述主体部(3011)内部设置的第一收容孔延伸至所述主体部(3011)/隔板(104)外周,用于与所述电极组件的外电极电连接;
所述隔板(104)内设置有第二电连接件(1111),所述第二电连接件(1111)与所述发热丝(3012)的另一端连接,且沿所述隔板(104)内部设置的第二收容孔延伸,用于与所述电极组件的内电极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2)与所述雾化器主体(1)可拆卸地连接;所述雾化器主体包括内部具有所述第一容纳腔A的通气管(106),所述通气管(106)内壁设置第一限位台阶(1061)以及第二限位台阶(1062);所述吸嘴 组件(2)的下端部分地插设至所述通气管(106)内并抵持限位在所述第一限位台阶(1061)或第二限位台阶(1062)上,所述管状加热体(300)被收容在所述通气管(106)或所述吸嘴组件(2)内;
当所述吸嘴组件(2)与所述通气管(106)分离后,将设置在所述第一容纳腔内A或吸嘴组件(2)内的所述管状加热体(300)取出,实现所述管状加热体(300)的分离,并可取出所述管状加热体(300)内的烟草(20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2)的下端部分地插设在所述通气管(106)内并抵持限位在所述第一限位台阶(1061)上,且所述主体部(3011)过盈配合地套设在所述第一容纳腔A内,所述隔板(104)抵持在所述第二限位台阶(1062)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2)的下端部分地插设在所述通气管(106)内并抵持限位在所述第二限位台阶(1062)上;且所述管状加热体(300)过盈配合地套设在所述吸嘴组件(2)形成的第二容纳腔A’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2)包括延伸部(210),所述延伸部(210)内部形成有与所述管状加热体(300)过盈配合的第二容纳腔A’,且所述延伸部(210)的底端与所述隔板(104)的上表面抵持,所述延伸部(210)的外周壁被夹持在所述通气管(106)和主体部(3011)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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