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眼控智能社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81993.3 | 申请日: | 2017-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847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8 |
发明(设计)人: | 李喜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超远博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16 | 分类号: | G06Q50/16;H04N7/18;G07C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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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00000 天津市***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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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社区 装置 | ||
1.一种眼控智能社区装置,包括智能社区主机(1)、控制端(2)、无线通信模块(3)、社区监控模块(4)、社区供电模块(5)、门禁识别模块(6)、物业终端(7)、车位感应模块(8)、消防安全模块(9)、业主终端(10)、显示单元(11)、眼控仪(12)、虹膜识别端(13)、移动终端(14)、水电监测模块(15)、家电监测模块(16)和缴费模块(17),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社区主机(1)分别与控制端(2)、无线通信模块(3)、社区监控模块(4)、社区供电模块(5)、门禁识别模块(6)、物业终端(7)、车位感应模块(8)、消防安全模块(9)和业主终端(10)连接,且社区监控模块(4)、社区供电模块(5)、门禁识别模块(6)、物业终端(7)、车位感应模块(8)、消防安全模块(9)和业主终端(10)均能够通过无线通信模块(3)与智能社区主机(1)建立无线连接,所述控制端(2)由显示单元(11)和眼控仪(12)组成,眼控仪(12)上设置有虹膜识别端(13),所述无线通信模块(2)与移动终端(14)连接,所述业主终端(10)包含水电监测模块(15)、家电监测模块(16)和缴费模块(17),且水电监测模块(15)、家电监测模块(16)和缴费模块(17)分别设置为独立存在的关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控智能社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社区监控模块(4)由多个高清摄像头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控智能社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社区监控模块(4)、社区供电模块(5)、门禁识别模块(6)、物业终端(7)、车位感应模块(8)、消防安全模块(9)和业主终端(10)均是独立的向智能社区主机(1)收发信息命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控智能社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虹膜识别端(13)内设置有用户信息登记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眼控智能社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业主终端(10)上设置有信息通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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