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投光灯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68501.7 | 申请日: | 2017-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373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4 |
发明(设计)人: | 吴明鲜;张哲;熊念春;胡锋烈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创维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0 | 分类号: | F21S8/00;F21V17/10;F21V31/00;F21V3/00;F21V19/00;F21V29/70;F21V23/00;F21V5/00;F21V21/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光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灯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投光灯。
背景技术
投光灯主要应用于建筑外部、广告牌、道路、展览馆等场所的照明,现有投光灯多采用在面环上安装螺钉,将钢化玻璃固定于灯体上,该种固定方式额外增加了面环和螺钉,使得组装加工工艺复杂,成本较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投光灯,旨在简化组装工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投光灯,包括灯体,所述灯体形成有容纳腔,所述投光灯还包括设于所述容纳腔底壁的光源组件和盖设于所述灯体的透光板,所述透光板凸设有至少一卡合件,所述灯体对应设有至少一卡孔,所述卡合件卡合于所述卡孔。
优选地,所述灯体形成有凸缘,所述凸缘开设有安装槽,所述透光板容纳于所述安装槽。
优选地,所述投光灯还包括防水圈,所述灯体还包括凸设于所述安装槽的底壁的第一凸台和第二凸台,第一凸台、第二凸台与安装槽的底壁共同形成凹槽,所述防水圈容纳于所述凹槽内,并夹持于所述透光板和所述灯体之间。
优选地,所述投光灯还包括容纳于所述容纳腔的反光罩,所述第二凸台与所述安装槽的底壁形成有收容部,所述反光罩一端容纳于所述收容部,另一端抵持于所述光源组件。
优选地,所述反光罩设有开口,所述光源组件包括若干LED灯珠,所述LED灯珠露出于所述开口。
优选地,所述灯体包括导热板和覆盖于所述导热板一侧的塑料层,所述导热板未覆盖有塑料层的表面朝向所述透光板。
优选地,所述灯体远离所述光源组件的一侧设有散热组件。
优选地,所述投光灯还包括防水接头和连接于所述光源组件的电源线,所述灯体开设有穿线孔,所述防水接头容纳于所述穿线孔,所述电源线穿过所述防水接头,并与外部电源连接。
优选地,所述投光灯还包括连接于所述灯体两侧的安装支架。
优选地,所述透光板的材质为聚碳酸酯。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透光板的边缘一体成型有卡合件,灯体开设有卡孔,通过卡合件和卡孔相互卡合,从而将透光板固定于灯体上,相对于传统的采用面环和螺钉的固定方式,该透光板具有组装简便的优点。同时,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减少了零部件的数量,从而降低了投光灯的重量和成本,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投光灯一实施例的爆炸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放大图;
图3为图1中B处的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投光灯一实施例的后视图;
图5为图4中投光灯沿A-A线的剖视图;
图6为图5中C处的放大图;
图7为图1中透光板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本实用新型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投光灯10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创维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创维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268501.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具有应急电源照明的投光灯
- 下一篇:一种模块式结构的LED隧道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