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组合式自拍杆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61647.9 | 申请日: | 2017-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7094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9 |
发明(设计)人: | 黎亦冲 | 申请(专利权)人: | 黎亦冲 |
主分类号: | F16M13/04 | 分类号: | F16M13/04;G03B17/38;G03B17/56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44205 | 代理人: | 何锦明 |
地址: | 512000 广东省韶***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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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组合式 自拍 | ||
1.一种组合式自拍杆,包括:
控制手柄(1);
伸缩杆(2),所述的伸缩杆(2)设置于所述的控制手柄(1)上;
夹持装置(3),所述的夹持装置(3)设置于所述的伸缩杆(2)的顶端,其用于夹持拍摄设备;
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一三脚架(4),所述的三脚架(4)可拆卸设置于控制手柄(1)的底部;
所述的控制手柄(1)内设置有与三脚架(4)对应的空腔(11),所述的三脚架可部分或全部收容于所述的伸缩杆的空腔(11)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三脚架(4)包括:
支撑脚(41);
底座(43),所述的支撑脚(41)周向铰接于底座(43)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组合式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手柄(1)的底部设置有螺孔,通过一固定螺钉(42)依次穿过底座(43)和螺孔,把三脚架(4)固定在控制手柄(1)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组合式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三脚架(4)可倒置收容于空腔(11)内,且所述的支撑脚(41)包围于伸缩杆(2)外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手柄(1)下端可拆卸设置一端盖(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组合式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端盖(6)内设置一蓝牙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手柄(1)内设置有收容腔,所述的伸缩杆(2)能够收容于所述的收容腔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手柄(1)上可拆卸设置一补光装置(5)。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组合式自拍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补光装置(5)包括一用于把补光装置(5)固定在拍摄设备上的夹持件(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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