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主动行为约束座椅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64903.2 | 申请日: | 2017-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101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3 |
发明(设计)人: | 屠锡舟;施广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嘉兴市日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屠锡舟 |
主分类号: | A47C7/54 | 分类号: | A47C7/54;A47C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双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41 | 代理人: | 李云鹏 |
地址: | 314001 浙江省嘉兴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主动 行为 约束 座椅 | ||
1.一种主动行为约束座椅,包括椅脚(1)、椅面(9)以及位于椅面(9)两侧的扶手组件,所述椅脚(1)连接在椅面(9)的下面,所述椅面(9)上设有靠背(5),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组件包括扶手、扶手座(2)以及支撑座(11),所述支撑座(11)与椅面(9)连接,所述扶手座(2)通过滑轨(26)与支撑座(11)滑动连接,所述扶手与扶手座(2)之间可转动连接,所述扶手座(2)与支撑座(11)之间设有可使扶手座(2)前后移动的第一驱动机构,所述扶手与扶手座(2)之间设有可使扶手转动的第二驱动机构,所述椅面(9)的上面设有第一感应开关(8),所述扶手的内侧设有第二感应开关(6),所述靠背(5)的前面设有第三感应开关(4),所述靠背(5)的下面设有控制器(10),所述第一感应开关(8)、第二感应开关(6)和第三感应开关(4)均与控制器(10)电连接,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和第二驱动机构均通过控制器(10)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行为约束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包括第一电机(25)、丝杆(28)以及连接在扶手座(2)下面的驱动板(27),所述第一电机(25)连接在支撑座(11)的内腔中,所述丝杆(28)与第一电机(25)的电机轴连接,所述驱动板(27)旋在丝杆(28)上,所述第一电机(25)与控制器(10)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主动行为约束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包括第二电机(12)、棘轮(13)以及与棘轮(13)相配合的棘爪(15),所述棘轮(13)与手柄连接,所述棘轮(13)的旋转轴与扶手的旋转轴同轴线,所述棘爪(15)绞接在扶手座(2)上,所述棘爪(15)与扶手座(2)之间设有可使棘爪(15)卡在棘轮(13)齿牙上的拉簧(16),所述扶手座(2)上设有可使棘爪(15)从棘轮(13)的齿牙上移开的电磁铁(17),所述第二电机(12)连接在扶手座(2)上,所述第二电机(12)的电机轴与棘轮(13)连接,所述第二电机(12)和电磁铁(17)均与控制器(10)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主动行为约束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分为前端扶手(7)和后端扶手(3),所述前端扶手(7)与后端扶手(3)之间铰接,所述后端扶手(3)与扶手座(2)之间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感应开关(6)设在后端扶手(3)的内侧,所述前端扶手(7)与后端扶手(3)之间设有可使前端扶手(7)转动的第三驱动机构,所述第三驱动机构通过控制器(10)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主动行为约束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驱动机构包括第三电机(24)、第一齿轮(21)、第二齿轮(22)以及推拉电磁铁(18),所述第三电机(24)安装在后端扶手(3)上,所述第一齿轮(21)连接在第三电机(24)的电机轴上,所述第二齿轮(22)与前端扶手(7)连接,所述第二齿轮(22)的中心与前端扶手(7)和后端扶手(3)的铰接轴(23)同轴线,所述第二齿轮(22)与第一齿轮(21)啮合,所述推拉电磁铁(18)安装在后端扶手(3)上,所述推拉电磁铁(18)的活动杆上连接有齿板(19),所述齿板(19)上设有用于卡入第一齿轮(21)的齿槽内的卡齿(20),所述第三电机(24)和推拉电磁铁(18)均与控制器(10)电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嘉兴市日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屠锡舟,未经嘉兴市日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屠锡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16490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