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种子脱粒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47043.1 | 申请日: | 2017-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205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0 |
发明(设计)人: | 马小艳;马艳;任相亮;胡红岩;姜伟丽;马亚杰;王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F11/04 | 分类号: | A01F11/04;A01F12/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62 | 代理人: | 崔贵阳,曲鹏 |
地址: | 455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种子 脱粒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但不限于农业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种子脱粒设备。
背景技术
杂草种子采集与处理,是进行杂草的生物学、生态学、种子萌发和休眠及杂草对除草剂的抗药性等研究的前提。然而,初级收集的杂草种子常常被花被片或稃皮包裹,如藜科和苋科杂草种子常包裹在宿存的花被片内,禾本科杂草种子外常被颖片或稃皮包裹,如不去除花被片或稃皮等,常常会影响后期的种子萌发,因此,在进行杂草种子萌发实验或进行杂草幼苗培育前,需对杂草种子进行脱粒处理。
目前,一般依靠手工或借助砂纸等反复揉搓使种子和花被片或稃皮分离,达到脱粒的效果。然而,这样传统种子脱粒的方法,费工费时,效率较低。虽然目前市面上有许多种子脱粒设备,如谷子脱粒机等,但对于科学研究所用的杂草种子而言,现有设备较大,不利于少量杂草种子的脱粒,再者谷子脱粒机等设计时是依据谷子的大小设计的,而杂草种子与谷子大小差异较大,且不同杂草种子大小也存在差异,所以现有脱粒机不适用与杂草种子的脱粒。
实用新型内容
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种子脱粒设备,能够有效弥补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能够实现杂草种子的便捷脱粒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实际操作效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种子脱粒设备,包括筒体,还包括在筒体内依次设置的剪切装置、脱皮装置、分离装置,
所述剪切装置包括第一驱动机构和剪切机构,所述第一驱动机构固定在筒体上,所述剪切机构与第一驱动机构传动连接;
所述脱皮装置包括第二驱动机构和揉搓机构,所述第二驱动机构固定在筒体上,所述揉搓机构与第二驱动机构传动连接;
所述分离装置包括鼓风机构和导出机构,所述鼓风机构固定在筒体一侧的侧壁上,所述导出机构设置在筒体另一侧的侧壁上。
上述种子脱粒设备,还可具有如下特点,
所述筒体设有分离装置一端的端部还连接有存储装置;所述存储装置包括存储机构,所述存储机构与筒体之间为可拆卸连接。
上述种子脱粒设备,还可具有如下特点,
所述存储机构为存储盒,所述筒体连接有存储机构一端的端部设有安装腔,所述存储盒安装在安装腔内;
所述导出机构还连接有收集机构,所述收集机构为存储袋,所述存储袋与导出机构之间为捆绑连接。
上述种子脱粒设备,还可具有如下特点,
所述剪切机构包括刀片和旋转轴,所述刀片固定在旋转轴上,所述旋转轴固定在第一驱动机构的驱动轴上;
所述筒体在剪切机构处的截面为圆形截面,所述旋转轴设于圆形截面的中心位置,所述刀片的圆形剪切区域的半径等于圆形截面的半径。
上述种子脱粒设备,还可具有如下特点,
所述剪切机构包括两个刀片和两个摆动轴,所述刀片的两侧均开设有刀刃,所述刀片分别固定在摆动轴上,所述摆动轴分别固定在第一驱动机构的驱动轴上;
所述筒体在剪切机构处的截面为正方形截面,所述摆动轴分别设置在正方形截面的对角位置,所述刀片的扇形剪切区域的半径等于正方形截面的边长。
上述种子脱粒设备,还可具有如下特点,
所述揉搓机构包括固定搓板和移动搓板,所述固定搓板固定在筒体内,所述移动搓板固定在第二驱动机构的驱动轴上,所述固定搓板的磨砂面与移动搓板的磨砂面相对设置,所述固定搓板与移动搓板之间具有预设间隙。
上述种子脱粒设备,还可具有如下特点,
所述固定搓板通过调节支架固定在筒体上;
所述调节支架包括伸缩杆、固定套和锁紧件,所述固定套固定在筒体外壁上,所述伸缩杆的一端伸入固定套中,所述伸缩杆的另一端连接固定搓板,所述伸缩杆与固定套之间通过锁紧件锁紧。
上述种子脱粒设备,还可具有如下特点,
所述揉搓装置包括有多个揉搓机构,所述多个揉搓机构沿垂直于剪切机构的出料方向设置,或沿平行于剪切机构的出料方向设置。
上述种子脱粒设备,还可具有如下特点,
所述剪切机构与揉搓机构之间设置有导向管,所述导向管通过支架固定在筒体内,所述导向管的进口连接剪切机构的出料口,所述导向管的出口连接揉搓机构的进料口。
上述种子脱粒设备,还可具有如下特点,
所述筒体设有剪切机构一端的端部还连接有呈喇叭状的进料口。
本申请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未经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14704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搬运方便的机械式台虎钳
- 下一篇:一种机械式台虎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