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干扰控制方法、装置、用户设备、基站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81985.4 | 申请日: | 201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222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4 |
发明(设计)人: | 陈拓;楼群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7/0456 | 分类号: | H04B7/0456;H04B7/06;H04L25/03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王仲凯 |
地址: | 201206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户设备 上行干扰 干扰控制 目标发送 下行调度信息 参数集合 发送权 基站 时分双工系统 保障系统 上行用户 下行数据 下行用户 预设规则 传输 申请 | ||
本申请公开了干扰控制方法、装置、用户设备、基站和时分双工系统,该方法包括:接收第一用户设备的下行调度信息,在依据下行调度信息确定第二用户设备对第一用户设备存在上行干扰的情况下,从按照预设规则生成的上行干扰参数集合中,确定目标发送权值,在上行干扰参数集合中包含目标发送权值的情况下,控制第二用户设备的发送权值调整为目标发送权值。该干扰控制方法在用户设备间存在干扰的情况下,通过预先得到的上行干扰参数,来调整上行用户设备的发送权值,降低了用户设备间上行干扰对下行用户设备的影响,在尽量保障系统性能的前提下,提高了下行数据的传输质量。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移动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干扰控制方法、装置、用户设备、基站及系统。
背景技术
时分双工(Time Division Duplexing,简称:TDD),是移动通信技术使用的双工技术之一,与FDD相对应。TD-LTE是TDD版本的LTE的技术,TDD模式中上下行数据发送在不同时刻进行,但占用相同的频段,但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当不同基站依据自身负载采用不同的TDD模式配置后,相邻小区间的用户设备可能因为配置不同额外引入上下行之间的干扰。
如图1所示,用户设备UE0和用户设备UE1属于相邻小区(Cell)。假设UE0产生下行业务,由Cell0通过设置的下行频段发送下行数据至UE0,UE1产生上行业务,由UE1通过上行频段发送上行数据至Cell1,如果下行频段和上行频段间存在重叠,则意味着,会带来用户设备间上下行之间的干扰,其中更值得关注的是,UE1上行数据对UE0下行数据的干扰。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干扰控制方法、装置、用户设备、基站及系统,目的在于解决如何降低用户设备间的上行干扰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申请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干扰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接收第一用户设备的下行调度信息,在依据所述下行调度信息确定所述第二用户设备对所述第一用户设备存在上行干扰的情况下,从按照预设规则生成的,包含至少一个第二用户设备的发送权值及所述发送权值对应的上行干扰强度的上行干扰参数集合中,确定目标发送权值,所述目标发送权值为:上行干扰强度符合预设条件的发送权值,所述发送权值对应的上行干扰强度为:利用对参考信号进行测量得到的信道信息,以及所述发送权值计算得到的干扰强度,在所述上行干扰参数集合中包含所述目标发送权值的情况下,控制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发送权值调整为所述目标发送权值。可见,该干扰控制方法在用户设备间存在干扰的情况下,通过预先得到的上行干扰参数,来调整上行用户设备的发送权值,降低了用户设备间上行干扰对下行用户设备的影响,在尽量保障系统性能的前提下,提高了下行数据的传输质量。
在一个实现方式中,在所述上行干扰参数集合中不包含所述目标发送权值的情况下,调整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的上行频段,使得调整后的频段与所述第一用户设备的下行频段不交叠。
在一个实现方式中,所述依据所述下行调度信息确定所述第二用户设备对所述第一用户设备存在上行干扰包括:若所述第二用户设备进行上行调度,且,用于所述上行调度的上行频段与所述下行调度信息中下行频段存在交叠,则所述第二用户设备对所述第一用户设备存在干扰。
在一个实现方式中,从所述上行干扰参数集合中确定目标发送权值的过程包括:在所述上行干扰参数集合中的最小干扰强度小于预设值的情况下,确定所述最小干扰强度对应的发送权值为目标发送权值,或,在所述上行干扰参数集合中的最大干扰强度小于预设值的情况下,确定所述最小干扰强度对应的发送权值为目标发送权值,或,确定所述上行干扰参数集合中,小于预设值的上行干扰强度对应的发送权值,计算所述第二用户设备在依据所述小于预设值的上行干扰强度对应的发送权值发送上行数据时的通信质量,确定通信质量最优的发送权值为目标发送权值。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481985.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