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以在大气环境下工作的便携式激光质谱仪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47610.6 | 申请日: | 201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075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3 |
发明(设计)人: | 周云申;秦国双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微纳激光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7/64 | 分类号: | G01N27/6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专利事务所44242 | 代理人: | 任哲夫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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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以 大气环境 工作 便携式 激光 质谱仪 | ||
1.一种可以在大气环境下工作的便携式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单元、与控制单元相连的激光器、与控制单元相连的质量分析器,还包括可对所述激光器中所产生的激光进行整形、传输、指向和聚焦的光路系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样品台,所述激光器形成的激光可通过光路系统到达样品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样品台固定设置或可移动设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为连续激光器、毫秒脉冲激光器、微秒脉冲激光器、纳秒脉冲激光器、皮秒脉冲激光器、飞秒脉冲激光器或阿秒脉冲激光器中的任意一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为单色激光器或白色激光器。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的波长范围为10纳米到12微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质量分析器为单四级杆质量分析器、三重四级杆质量分析器、离子阱质量分析器、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中的任意一种。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路系统为由光学镜片组成的空间光路系统或为由光纤组成的光纤光路系统。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路系统包括固定出光口或所述光路系统包括光束扫描系统。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质谱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包括PC、工控机、平板机或移动设备中的任意一种作为一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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