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商品销售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06644.0 | 申请日: | 2017-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544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2 |
发明(设计)人: | 小岛豪;小岛真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妃颐思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30/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德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04 | 代理人: | 郁旦蓉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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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存储部 代理 通信部 代理商 商品销售系统 代理商终端 画面存储部 管理装置 输入显示 终端 商品信息存储 消费者终端 推销 代理信息 店铺信息 订单生成 订单信息 发货通知 个人信息 会员信息 商品销售 计费部 识别码 检索 制造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商品销售系统,包括:制造商管理装置,由商品的制造商持有;代理商终端,由与制造商签订代理合约并代理制造商进行商品销售的代理商持有,具有相应的代理商识别码;实体店终端,由与代理商签订推销合约并推销商品给消费者的实体店持有;以及消费者终端,由成为了实体店会员并且具有个人信息的消费者持有,其中,制造商管理装置具有代理信息存储部、店铺信息存储部、会员信息存储部、检索判断部、商品信息存储部、订单生成部、计费部、订单信息存储部、发货通知部以及制造侧通信部,代理商终端具有代理侧画面存储部、代理侧输入显示部以及代理侧通信部,实体店终端具有店侧画面存储部、店侧输入显示部以及店侧通信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商品销售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销售模式包括现款现货模式和代销模式。
在现款现货模式下,代理商需要事先购入大量商品,然后才能分销给各个实体店;实体店需要从代理商处购进大量商品,然后才能卖给消费者。这种模式中,代理商和实体店均可能因滞销而产生货物积压,从而导致损失。不仅如此,针对某些需要冷藏保鲜的商品,代理商和实体店均需要投入额外的钱款以保证相应的冷藏条件和冷链运输。
代销模式是代理商从制造商处获取货物,实体店再从代理商处获取货物并代为销售,待实体店从消费者处收取货款后,实体店、代理商依次进行结算。但这种模式下,由于钱款是在一定的时间后才进行结算的,因此即使制造商交付货物也不一定能及时回收货款。故而在这种模式下,制造商的负担极大,一旦销售发生异常情况或是制造商扩大代理商的签约量,都会影响制造商正常的生产经营。
此外,无论哪种销售模式,消费者都是从实体店处购买货物,只要代理商或实体店购进假货,那么消费者就会购买到假货,进而对制造商的信誉造成损失。
另外,代理商或实体店由于货物积压或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极容易导致货物价格的不统一,致使市场价格混乱,造成商品利润低,从而使得制造商遭受极大损失。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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