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解决外部存储设备重复扫描的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有效
| 申请号: | 201711395431.2 | 申请日: | 2017-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5173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15 |
| 发明(设计)人: | 高晓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426 | 分类号: | H04N21/426;H04N21/432;H04N21/436;H04N21/443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68 | 代理人: | 王永文;刘文求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解决 外部 存储 设备 重复 扫描 方法 系统 介质 | ||
1.一种解决外部存储设备重复扫描的方法,用于避免外部存储设备在插入电视终端时重复全盘扫描,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电视系统对首次插入的外部存储设备扫描并创建第一文件夹;
电视系统扫描获取每个文件的详细信息,将扫描到的外部存储设备中的每个文件赋予序列号,记录每个文件的父级目录形成文件记录表存储到所述第一文件夹,同时建立定时路径监控;
当外部存储设备再次插入时,电视系统扫描获取外部存储设备中的每个文件的序列号,将每个文件序列号与所述文件记录表中的文件序列号进行匹配,匹配成功的文件不再扫描,否则为无序列号的文件赋予序列号,记录父级目录,获取无序列号文件的详细信息并更新所述文件记录表存储到所述第一文件夹;
文件的父级目录与文件唯一的序列号关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解决外部存储设备重复扫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文件夹是电视系统在外部存储设备中创建的一个隐藏文件类型的缓存格式文件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解决外部存储设备重复扫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视系统扫描获取每个文件的详细信息,将扫描到的外部存储设备中的每个文件赋予序列号,记录父级目录并存储到所述第一文件夹,同时建立定时路径监控步骤中在所述电视系统扫描获取每个文件的详细信息之前还包括如下步骤:
所述电视系统扫描外部存储设备中是否存在自动运行的文件;
当外部存储设备中存在自动运行的文件时,提示用户是否为用户建立的文件,如为用户建立的文件则继续扫描,否则,隔离该自动运行的文件并提示用户是否删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解决外部存储设备重复扫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当外部存储设备再次插入时,电视系统扫描获取外部存储设备中的每个文件的序列号,将每个文件序列号与所述文件记录表中的文件序列号进行匹配,匹配成功的文件不再扫描,否则为无序列号的文件赋予序列号,记录父级目录,获取无序列号文件的详细信息并更新所述文件记录表存储到所述第一文件夹中还包括如下步骤:
当电视系统对所述外部存储设备中的文件扫描结束后,确认所述文件记录表中未匹配的文件序列号对应的文件已被删除,删除所述文件记录表中的未匹配的文件序列号,保证所述文件记录表中的文件与所述外部存储设备的文件一致。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解决外部存储设备重复扫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下步骤:当外部存储设备再次插入时,电视系统对所述外部存储设备进行扫描文件时开启路径监控,如果文件无序列号且已经被赋值父级目录,则判断该文件疑似被移动或被病毒恶意篡改路径,根据该文件在所述文件记录表中存储的父级目录信息启动移植命令复位到原父级目录下。
6.一种解决外部存储设备重复扫描的系统,用于解决外部存储设备在每次插入电视终端时重复全盘扫描,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文件初始化模块、文件扫描处理模块和文件分析处理模块;
所述文件初始化模块用于在电视系统对首次插入的外部存储设备扫描并创建第一文件夹;
所述文件扫描处理模块用于电视系统扫描获取每个文件的详细信息,将扫描到的外部存储设备中的每个文件赋予序列号,记录每个文件的父级目录形成文件记录表存储到所述第一文件夹,同时建立定时路径监控;
所述文件分析处理模块用于当外部存储设备再次插入时,电视系统扫描获取外部存储设备中的每个文件的序列号,将每个文件序列号与所述文件记录表中的文件序列号进行匹配,匹配成功的文件不再扫描,否则为无序列号的文件赋予序列号,记录父级目录,获取无序列号文件的详细信息并更新所述文件记录表存储到所述第一文件夹;
文件的父级目录与文件唯一的序列号关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解决外部存储设备重复扫描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文件初始化模块创建的所述第一文件夹是电视系统在外部存储设备中创建的一个隐藏文件类型的缓存格式文件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深圳TCL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395431.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