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户关注状态更新的方法和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392335.2 | 申请日: | 2017-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195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6 |
发明(设计)人: | 王晓聪;周伟;孟祥雷;刘琦;刘冬;熊青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28 | 分类号: | G06F16/28;G06F16/2458;G06F16/2453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马晓亚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业务类型 用户关注 关系型数据库 变更请求 方法和装置 内容信息 状态更新 更新 用户身份信息 用户行为分析 存储用户 关系数据 接收用户 数据挖掘 统一存储 状态变更 预设 存储 发送 申请 | ||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用户关注状态更新的方法和装置。该方法的一具体实施方式包括:接收用户发送的关注变更请求,其中,关注变更请求用于请求对多个预设业务类型中任意至少一种业务类型的关注状态变更;基于关注变更请求,更新关系型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其中,关系型数据库用于存储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和用户关注的各业务类型的内容的内容信息之间的关系数据;利用更新后的关系型数据库,更新用户的关注状态。该实施方式通过将用户关注的不同业务类型的内容信息统一存储,降低了对用户行为分析和数据挖掘的难度。
技术领域
本申请实施例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用户关注状态更新的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服务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不同业务类型的内容。为了满足用户保存/收藏内容的需求,各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了内容关注的功能,用户利用该功能可以对感兴趣的内容进行再次浏览。
这里以电商平台为例,其可以为用户提供商品、店铺、测评、直播等不同业务类型的关注。但是,当用户关注内容的业务类型不同时,电商平台需要采用不同的服务分别存储用户所关注的内容。因此,在电商平台每增加一种业务类型时,就需要新增一套服务来存储新增业务类型中用户关注的数据。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提出了用户关注状态更新的方法和装置。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户关注状态更新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接收用户发送的关注变更请求,其中,关注变更请求用于请求对多个预设业务类型中任意至少一种业务类型的内容的关注状态变更;基于关注变更请求,更新关系型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其中,关系型数据库用于存储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和用户关注的各业务类型的内容的内容信息之间的关系数据;利用更新后的关系型数据库,更新用户的关注状态。
在一些实施例中,基于关注变更请求,更新关系型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包括:若关注变更请求用于请求关注任意至少一种业务类型的内容,则在关系数据库中添加用户的用户身份信息和所请求关注的内容的内容信息之间的关系数据;若关注变更请求用于请求取消关注任意至少一种业务类型的内容,则从关系型数据库中删除用户的用户信息身份信息和所请求取消关注的内容的内容信息之间的关系数据。
在一些实施例中,方法还包括:构建面向用户的搜索引擎,并利用关系型数据库中的数据生成索引数据,以建立索引数据库;根据关注变更请求,更新索引数据库;基于用户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的查询指令,对索引数据库中的索引数据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返回给用户。
在一些实施例中,方法还包括:在将查询结果返回给用户时,缓存查询结果;以及在更新关系型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时,利用关系型数据库中更新的数据更新缓存。
在一些实施例中,方法还包括:确定用户请求变更关注的内容是否为有效内容;基于关注变更请求,更新关系型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包括:响应于确定用户请求变更关注的内容为有效内容,则基于关注变更请求,更新关系型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
在一些实施例中,方法还包括:确定用户是否满足预设验证条件;基于关注变更请求,更新关系型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还包括:响应于判断出用户满足预设验证条件,则基于关注变更请求,更新关系型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
在一些实施例中,方法还包括:接收第三方服务器发送的调用关系型数据库中的数据的调用请求;基于调用请求判断第三方服务器是否具有关系型数据库的调用权限;若是,则向第三方服务器返回关系型数据库的调用接口;若否,则向第三方服务器发送未授权的提示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392335.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