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运用于商品溯源的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1384925.0 | 申请日: | 2017-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030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4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世纬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30/06;G06K1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品信息 登记模块 溯源信息 消费信息 查询 溯源 消费信息查询 服务器判断 服务器申请 工具使用 散装产品 系统构建 智能手机 二维码 网址 追溯 餐饮 | ||
一种运用于商品溯源的系统及方法,所述系统包含商品信息登记模块、商品的消费信息登记模块以及商品的消费信息查询模块,所述方法包括以下特征:当消费者消费餐饮时向服务器申请登记商品消费信息,当服务器判断符合登记后登记所消费的商品信息,消费者通过含有与所消费的商品信息对应的ID的网址二维码查询所消费的商品的溯源信息。本发明真正实现商品追溯功能并且真正杜绝假冒伪劣的商品(散装产品)出现在消费者面前,由于查询工具使用非常普便的智能手机从而降低了消费者查询辨认商品的溯源信息的繁琐,而且系统构建成本极低。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的一种运用于商品溯源的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订购的商业模式的流行,监管资源跟不上,再加上食品安全问题不时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纵观时下的商品(如果蔬、农畜牧产品等)溯源技术,在笔者看来,效能不是很理想,比如投入的资金较大实现的效果很微小,另外消费者参与商品溯源行动的积极性也很小。针对商品溯源,相关的技术更落后于传统的现有溯源技术,导致现在威胁人们健康的商品不时出现报端,事实上,传统溯源技术给了商品经营者相关责任人不自觉的漏洞,商品包括生鲜物品、农产畜、牧产品等产品,因此,本发明技术是让消费者有效地监督商品销售商,这区别于传统的溯源技术——商品销售商监督商品销售商,因角度不同,产生的技术特征亦不同产生的效果亦不同。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目前技术存在的不足或者欠缺,在本技术的发明人看来,针对现在的生鲜市场安全环境,实现商品溯源迫在眉睫。以下内容是本人针对商品溯源所发明的技术:
应当理解,以下发明内容出现的“比如”、“例如”等所举例子是为了使本发明思想得到充分的理解,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另外,以下发明内容出现的“A或(者)B或(者)C或(者)D……”或者“A以及(或者)B以及(或者)C以及(或者)D……”等句式所表达的意思为所列举的技术特征要么个别技术特征出现,要么部分技术特征组合出现,要么全部技术特征都出现,对于上述原因主要基于本发明在实际运用中因运用场景有所区别,并且对于“比如(如)A以及(或者)B以及(或者)C以及(或者)D……”句式所表达的意思为列举多个技术特征使所解释的技术特征更为清楚,而不是局限于所列举的技术特征,再者,以下发明内容中出现的“对应”技术特征,除了在发明内容中所标注的解释所述“对应”技术特征外,不排除所述“对应”更为一般的解释即产生对应的两个技术特征存在联系,并且这种联系即通过一个技术特征可搜索到与之对应的另一个技术特征,另外,标记有“下同”的例子为当下文中存在与此处相同的名词或句子需要解释时,此次解释适合下文中与此处相同的名词或句子。
一种运用于商品溯源的系统,
所述系统包含与商品销售商客户端或者与消费者客户端进行业务处理的服务器,所述服务器包含商品溯源信息登记模块、商品的消费信息登记模块、商品的消费信息查询模块等;
所述商品溯源信息登记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商品生产商或者供应商与所述商品销售商交易所述商品的交易量的登记请求,并且判断所述请求是否符合登记条件,当符合登记条件之后则将所述商品的交易量登记在对应于所述商品销售商账户的位置,所述登记方式为直接登记或者间接登记,所述直接登记即将所登记的信息具体登记,所述间接登记为将与所述所登记的信息对应的信息如所述信息的存储位置如所述信息的访问URL进行登记进而实现登记所述信息(下同),所述交易量作为所述商品销售商销售所述商品的总量,并且所述交易量将作为所述商品的溯源信息的组成部分,所述符合登记条件至少为所述商品登记在服务器中的所述商品生产商或者供应商与所述商品销售商可交易的余量或者对应于所述商品生产商或者供应商账户位置的余量不低于所述商品此次交易的交易量或者为所述商品登记在服务器或者对应于商品生产商或者供应商账户位置的已交易量与此次所述商品的交易量的和不超过所述商品登记在服务器或者对应于所述商品生产商或者供应商账户位置的所述商品的总量以及(或者)为登记日期在所述商品的保质期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世纬,未经黄世纬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384925.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