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电化学电池的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1317198.6 | 申请日: | 2017-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3233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09 |
发明(设计)人: | K.V.古里尚卡;S.K.马内帕利;J.T.里森比克;H.N.塞沙里;A.维斯瓦纳桑 | 申请(专利权)人: | 通用电气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42 | 分类号: | H01M10/42;H01M10/4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麦振声;黄希贵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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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电化学 电池 处理 方法 | ||
1.一种处理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的方法,其包括:
在第一温度将处于放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充电至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可达到容量的至少20%充电状态,以获得处于部分充电状态或完全充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和
在第二温度保持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处于相应的部分充电状态或完全充电状态,经历至少6小时的持续时间,其中第一温度和第二温度高于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的操作温度,其中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的操作温度在从240摄氏度至350摄氏度的范围内,其中所述第一温度、所述第二温度或二者在从350摄氏度至500摄氏度的范围内。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温度等于所述第一温度。
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充电步骤包括将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充电至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可达到容量的至少30%充电状态。
4.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保持步骤进行从30小时至100小时的范围内的持续时间。
5.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在完成保持步骤后,在高于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的操作温度的第三温度,继续将处于部分充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充电,以获得完全充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
6.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包含含有钠的阳极(12);包含至少一种碱金属卤化物和电活性金属的阴极(14);和隔开阳极(12)和阴极(14)的隔离物(16)。
7.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活性金属包括镍、铁、铬、铜、锰、锌、钴,或其组合。
8.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碱金属卤化物包括氯化钠。
9.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位于包含多个彼此电连接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的储能装置内。
10.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同时应用于多个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
11.一种处理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的方法,其包括:
在第一温度将处于放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充电至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可达到容量的至少30%充电状态,以获得处于部分充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其中第一温度在从350摄氏度至500摄氏度的范围内;和
在第一温度保持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处于相应的部分充电状态,经历从30小时至100小时的范围内的持续时间。
12.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还包括在完成保持步骤后,在第三温度继续将处于部分充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充电,以获得处于完全充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其中第三温度在从320摄氏度至400摄氏度的范围内。
13.一种处理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的方法,其包括:
在第一温度将处于放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充电,以获得处于完全充电状态的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其中第一温度在从350摄氏度至500摄氏度的范围内;和
在第一温度保持钠-金属卤化物电池(10)处于完全充电状态,经历从30小时至100小时的范围内的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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