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设备与终端的绑定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711268458.5 | 申请日: | 2017-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7412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发明(设计)人: | 张婧;董克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70 | 分类号: | H04W4/70;H04W76/11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彭琼 |
地址: | 102206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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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备 终端 绑定 方法 装置 介质 | ||
1.一种智能穿戴设备与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由第一智能移动终端发送的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所述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包括智能穿戴设备的标识信息;
根据所述智能穿戴设备的标识信息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绑定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将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关系作为第一绑定关系,保存所述第一绑定关系,并设置所述一次性信息标识符无效;
接收由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发送的请求新增绑定设备指令,并根据所述请求新增绑定设备指令向所述智能穿戴设备或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发送动态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所述动态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包括所述智能穿戴设备的标识信息;
接收由第二智能移动终端发送的所述动态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
根据所述智能穿戴设备的标识信息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绑定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将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关系作为第二绑定关系,保存所述第二绑定关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穿戴设备与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由第一智能移动终端发送的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所述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包括智能穿戴设备的标识信息之前,还包括:
预存多个智能穿戴设备的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其中一个智能穿戴设备对应一个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
接收智能穿戴设备发送的请求新增绑定设备指令,并向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发送相应的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
在所述多个智能穿戴设备的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中删除所述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智能穿戴设备与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智能穿戴设备的标识信息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绑定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将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关系作为第一绑定关系,保存所述第一绑定关系,并设置所述一次性信息标识符无效,包括:
确定所述智能穿戴设备未与智能移动终端绑定;
根据所述智能穿戴设备的标识信息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绑定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将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关系作为第一绑定关系,保存所述第一绑定关系;
基于所述第一绑定关系和所述一次性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设置所述一次性信息标识符无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智能穿戴设备与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态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包括时间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智能穿戴设备与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智能穿戴设备的标识信息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绑定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将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关系作为第二绑定关系,保存所述第二绑定关系,包括:
根据预设的动态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集合和所述动态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确定所述动态信息标识符的数据信息有效;
根据所述智能穿戴设备的标识信息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的标识信息,绑定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将所述智能穿戴设备和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关系作为第二绑定关系;
保存所述第二绑定关系。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穿戴设备与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穿戴设备与智能移动终端的绑定方法还包括:
接收由所述第二智能移动终端发送的所述第一绑定关系的变更请求信息;
根据所述第一智能移动终端发送的同意变更所述第一绑定关系的变更同意信息,将所述第一绑定关系中第一智能移动终端变更为第二智能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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