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塔式水性树脂生产用的废水处理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61620.0 | 申请日: | 2017-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734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1 |
发明(设计)人: | 丁艺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艾莫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C02F103/38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548 | 代理人: | 姜庆梅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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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塔式 水性 树脂 生产 废水处理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清漆化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塔式水性树脂生产用的废水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水性树脂是以水代替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树脂体系。与水融合,形成溶液,待水挥发后,形成树脂模材料。水性树脂不是用水性树脂本身,而是需要水挥发后获得的膜材料。水性树脂包括三大类:水溶性高分子、高吸水树脂和水性涂料,是自70年代发展起来的高分子学科新领域。由于其具有一系列独特的无可替代的功能,随着科研生产的不断发展,产品的工业化,现已形成一个独立的行业,属精细化工的范畴。由于水性树脂具有极其广泛的用途,以极高附加值,多年来一直被列为化工行业发展的重点。
现有的水性树脂生产的废水处理装置结构设计不合理,设备维修频次较多,维护成本高昂,对废水处理的效果不佳,难以满足现代生产需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塔式水性树脂生产用的废水处理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塔式水性树脂生产用的废水处理设备,包括塔体,塔体的内腔自上而下依次设有喷水装置、缓水板、超滤膜层、反渗透膜层、聚水斗和电机,喷水装置的顶端均匀的设有若干支架杆,喷水装置通过支架杆固定连接在塔体的顶壁,喷水装置的进水端贯通连接进水管,进水管的另一端贯穿塔体的侧壁且贯通连接在废水排放系统上,进水管上设有第一水泵,缓水板上均匀的设有若干通孔,电机是双轴电机,电机的侧端均匀的设有若干连接杆,电机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在塔体的内壁上,电机的顶端电机轴固定连接上搅拌轴,上搅拌轴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与聚水斗相配合的甩水板,甩水板是锥形板,甩水板上均匀的设有若干通孔,电机的下端电机轴固定连接下搅拌轴,下搅拌轴上均匀的设有若干搅拌叶,塔体的侧壁底部设有消毒液腔,消毒液腔是环形腔,消毒液腔在水平方向上与电机相对应,消毒液腔的内壁上均匀的设有若干渗水孔,消毒液腔通过渗水孔与塔体的内腔贯通连接,消毒液腔的外侧端一侧贯通连接药管,药管上设有第二水泵,塔体的内腔底壁贯通连接排水管,排水管上设有控制阀,塔体的底端均匀的设有若干支腿。
作为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喷水装置的顶端均匀的设有2个或4个支架杆。
作为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喷水装置的底端均匀的设有若干喷嘴。
作为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聚水斗的聚水孔是锥形孔。
作为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电机的电机轴轴线与塔体的轴线重合。
作为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搅拌叶是U形结构设计,搅拌叶的内腔均匀的设有若干搅拌支叶,搅拌支叶是倾斜设置。
作为本发明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塔体的底端均匀的设有3~4支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设置超滤膜和反渗透膜进行多次过滤,去除废水中的杂质,且利用混合板和搅拌叶的相互配合,使得过滤后的废水能有消毒液进行充分的混合,保证废水被完全处理,提高消毒质量,保证废水被处理的彻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塔式水性树脂生产用的废水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塔式水性树脂生产用的废水处理设备的搅拌叶的俯视剖面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塔体,2-喷水装置,3-缓水板,4-超滤膜层,5-反渗透膜层,6-聚水斗,7-电机,8-支架杆,9-喷嘴,10-进水管,11-第一水泵,12-通孔,13-消毒液腔,14-渗水孔,15-药管,16-第二水泵,17-上搅拌轴,18-甩水板,19-通孔,20-连接杆,21-下搅拌轴,22-搅拌叶,23-搅拌支叶,24-排水管,25-控制阀,26-支腿。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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