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直升机VNE告警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1247044.4 | 申请日: | 2017-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4558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1 |
发明(设计)人: | 周灵玲;胡士媛;徐玉貌;邱良军;李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64D43/02 | 分类号: | B64D4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航信高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26 | 代理人: | 高原 |
地址: | 333001 ***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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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直升机 vne 告警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直升机告警系统设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直升机VNE告警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判断是否处于有动力状态;判断在有动力状态下的密度高度;计算得到有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计算得到有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判断在无动力状态下的密度高度;计算得到无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计算得到无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对计算得到的不可超越速度进行判断,从而发出第一告警信号或发出第二告警信号。本发明的直升机VNE告警方法,根据直升机在飞行过程中发动机是否正常工作,将VNE分为有动力VNE和无动力VNE,同时自动计算VNE随着大气环境和飞行重量的影响变化,实现动态VNE音色告警,方便不同飞行状态下飞行员进行大速度飞行时安全性判断。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直升机告警系统设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直升机VNE告警方法。
背景技术
常用直升机告警系统更多偏重于各系统部件或设备是否出现故障的告警,而不可超越速度(VNE)限制通常会放在飞行手册里,而且VNE是随着大气环境和飞行重量的变化而变化的,不便于飞行员在飞行过程中对VNE的判断。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设计一种直升机VNE告警方法,以便于飞行员在飞行过程中对VNE进行判断。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直升机VNE告警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判断飞行状态中的直升机是否处于有动力状态,是则进行步骤二;否则,进行步骤五;
步骤二、判断在有动力状态下的密度高度是大于等于2000m还是小于2000m;大于等于2000m则进行步骤三;小于2000m则进行步骤四;
步骤三、根据如下公式(1)计算得到有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V2:
V2=k1×V1+b1 (1);
其中,k1、b1为校正空速换算公式系数;V1是校正空速,采用如下公式(2)计算得到:
其中,σ为密度比,V是真空速,采用如下公式(3)计算得到:
其中,为2000m密度高度时的真空速;Hd为密度高度,单位为m;
步骤四、根据上述公式(1)计算得到有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V2,其中,真空速V是根据如下公式(4)计算得到:
其中,V有动力临界为有动力临界不可超越速度;Gw为实际飞行重量;Gw基准为飞行前输入的初始重量;
步骤五、判断在无动力状态下的密度高度是大于等于2000m还是小于2000m;大于等于2000m则进行步骤六;小于2000m则进行步骤七;
步骤六、根据如下公式(5)计算得到无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V5:
V5=k2×V4+b2 (5);
其中,k2、b2为校正空速换算公式系数;V4是校正空速,采用如下公式(6)计算得到:
其中,V3是真空速,采用如下公式(7)计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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