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在审
申请号: | 201711177828.4 | 申请日: | 2017-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230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31 |
发明(设计)人: | 廖春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泰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32B17/00 | 分类号: | B32B17/00;B32B17/10;B32B3/00;B32B7/10;B32B27/36;B32B27/42;B32B27/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夹胶玻璃 透明玻璃层 渐变色 不饱和聚酯树脂胶 增透膜层 薄膜层 色片 粘层 减反射膜层 纳米涂料层 防污 延长使用寿命 防污涂料 透明玻璃 依次连接 由外向内 红外线 内饰件 热合成 透光率 渐变 紫外线 防晒 两层 自洁 家居 阻隔 老化 | ||
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所述渐变夹胶玻璃由外向内包括防污纳米涂料层、增透膜层、PMA色片薄膜层、PVB膜层、第一透明玻璃层、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层、第二透明玻璃层和减反射膜层,所述防污纳米涂料层、增透膜层、PMA色片薄膜层、PVB膜层、第一透明玻璃层、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层、第二透明玻璃层和减反射膜层依次连接,通过高温热合成一体。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因为设有纳米防污涂料层,可有效保持自洁,延长使用寿命;因为在夹胶玻璃种添加了PMA色片薄膜层,可以有效阻隔红外线、紫外线,还可防晒,避免内饰件和家居老化;因为设有增透膜层,可以增加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的透光率;因为在两层透明玻璃之间设有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层,比PVB膜的强度更强,硬度也更强,提高了整体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的刚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功能玻璃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
背景技术
夹胶玻璃是由两片或多片玻璃,之间夹了一层或多层有机聚合物中间膜,经过特殊的高温预压(或抽真空)及高温高压工艺处理后,使玻璃和中间膜永久粘合为一体的复合玻璃产品。夹胶玻璃安全性高,由于中间层的胶膜坚韧且附着力强,受冲击破损后不易被贯穿,碎片不会脱落,与胶膜紧紧地粘合在一起。与其他玻璃相比,具有耐震、防盗、防弹、防爆的性能。夹胶玻璃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有:建筑物用玻璃、银行等领域用防弹玻璃等。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融合了夹胶玻璃和渐变玻璃的有点,使得夹胶玻璃可以具有阻隔红外线、紫外线等优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所述渐变夹胶玻璃由外向内包括防污纳米涂料层、增透膜层、PMA色片薄膜层、PVB膜层、第一透明玻璃层、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层、第二透明玻璃层和减反射膜层,所述防污纳米涂料层、增透膜层、PMA色片薄膜层、PVB膜层、第一透明玻璃层、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层、第二透明玻璃层和减反射膜层依次连接,通过高温热合成一体。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透明玻璃层和第二透明玻璃层的厚度均为3.0~4.0mm。
进一步的,所述防污纳米涂料层的厚度为80~300nm。
更进一步的,所述减反射膜层(8)的厚度为100~150nm。
本发明的有益技术效果是: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因为设有纳米防污涂料层,可有效保持自洁,延长使用寿命;因为在夹胶玻璃种添加了PMA色片薄膜层,可以有效阻隔红外线、紫外线,还可防晒,避免内饰件和家居老化;因为设有增透膜层,可以增加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的透光率;因为在两层透明玻璃之间设有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层,比PVB膜的强度更强,硬度也更强,提高了整体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的刚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防污纳米涂料层;2、增透膜层;3、PMA色片薄膜层;4、PVB膜层;5、第一透明玻璃层;6、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层;7、第二透明玻璃层;8、减反射膜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的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渐变色的夹胶玻璃,所述渐变夹胶玻璃由外向内包括防污纳米涂料层1、增透膜层2、PMA色片薄膜层3、PVB膜层4、第一透明玻璃层5、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层6、第二透明玻璃层7和减反射膜层8,所述防污纳米涂料层1、增透膜层2、PMA色片薄膜层3、PVB膜层4、第一透明玻璃层5、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层6、第二透明玻璃层7和减反射膜层8依次连接,通过高温热合成一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泰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未经成都泰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177828.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