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营地灯在审
申请号: | 201711144093.5 | 申请日: | 2017-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262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3 |
发明(设计)人: | 李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鱼尾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9/02 | 分类号: | F21S9/02;F21V23/00;F21V23/06;F21V31/00;F21V15/01;F21V17/10;F21W13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杨勋 |
地址: | 213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营地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照明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营地灯。
背景技术
如今,人们越来越偏爱野营,在野营的时候,人们都会带上野营灯,以便于在野营的时候,晚上照明使用,现有的野营灯的功能都比较单一,不能满足野营需求,大多采用干电池充电,不仅使用成本高,且极为不环保,且一旦电池用完,在野外补给电池较为困难给用户带来不便。
发明内容
为改善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营地灯。
本发明的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营地灯,其包括发光装置,发光装置包括发光部、与发光部电连接的用于向发光部供给电流的第一导电部、与发光部电连接的用于向发光部供给电流的第二导电部以及第一壳体,发光部、第一导电部以及第二导电部均设置在第一壳体上;
用于向发光部供给电流的蓄电装置,蓄电装置包括电源、用于向电源充电的充电部、第三导电部以及第二壳体;充电部以及第三导电部均与电源电连接,电源设置在第二壳体内部;
其中,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可活动地连接,使第一导电部与第三导电部连接或断开用于实现发光部的可通电或断电。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上述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设置为铰接。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上述第二壳体设置有用于容纳第二导电部的容纳槽;当第一导电部与第三导电部连接时,第二导电部置于容纳槽中。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上述充电部以及第三导电部设置在第二壳体的同一端面上,围绕充电部以及第三导电部设置有防水台;第一导电部以及第二导电部设置在第一壳体的同一端面上,围绕第一导电部以及第二导电部设置有与防水台相配合的防水圈。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上述防水圈设置为弹性防水圈。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上述第二导电部设置为USB接线口。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上述第二壳体设置有卡环,第一壳体设置有与卡环相配合的卡扣;当第一导电部与第三导电部连接时,卡环与卡扣卡接。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上述发光装置还包括用于控制发光部通电或断电的开关按钮,开关按钮设置在第一壳体上。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上述蓄电装置还包括挂钩,挂钩与第二壳体连接。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
上述蓄电装置还包括磁铁,磁铁与第二壳体连接。
本发明实施例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的实施例中提供的营地灯,包括发光装置以及蓄电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将第一导电部与第三导电部连接实现发光部的可通电,蓄电装置的充电部用于向蓄电装置的电源充电。当在野外,蓄电装置的电量用完时,可将发光装置的第二导电部与用户随身携带的充电宝连接,以保证发光装置继续发光,供用户使用;同样可以使用充电宝对蓄电装置进行充电补给电量,以备使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提供的营地灯采用蓄电装置代替干电池,可有效地降低成本,且较为环保,且使用方便,可有效地避免在野外补给电池较为困难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营地灯的在第一视角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营地灯的在第二视角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营地灯的在第三视角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营地灯的在第四视角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标:10-营地灯;100-发光装置;110-发光部;120-第一导电部;130-第二导电部;140-第一壳体;144-卡扣;150-防水圈;160-开关按钮;200-蓄电装置;220-充电部;230-第三导电部;240-第二壳体;242-容纳槽;244-卡环;250-防水台;260-挂钩;270-磁铁。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州鱼尾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常州鱼尾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14409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