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乘客信息系统业务实现集群通信的系统及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711141856.0 | 申请日: | 2017-11-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032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24 |
| 发明(设计)人: | 刘玉娟;张丹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4/08 | 分类号: | H04W4/08;H04W60/00;H04W74/08;H04W84/08;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牛峥;王丽琴 |
| 地址: | 100080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接入网 集群通信 车载台 乘客信息系统 通信信息 业务实现 集群组 服务器 轨道交通系统 可视设备 集群 宽带 组播 分组 传输 引入 发布 | ||
1.一种乘客信息系统PIS业务实现集群通信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PIS服务器(101)、基于宽带集群通信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102)、以及多个车载台(103),其中,
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102)控制多个车载台(103)接入到所建立的集群组内,PIS服务器(101)通过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102)在集群组内进行通信信息的组播,集群组内的车载台(103)接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多个可视设备(104),接入到车载台(103)上,将车载台(103)接收的通信信息进行发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102)建立集群组,每个集群组具有对应的组播地址、组播源地址及组播端口,其中组播源地址及组播端口为PIS服务器(101)接入到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102)的地址及端口。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102)由宽带集群基站(1021)、LTE宽带集群核心网(1022)及LTE宽带集群交换控制中心(1023)组成,其中,宽带集群基站(1021)用于接入到车载台(103);宽带集群基站(1021)接入到LTE宽带集群核心网(1022)后,由LTE宽带集群交换控制中心(1023)通过LTE宽带集群核心网(1022)及宽带集群基站(1021)控制车载台(103)的所建立集群组的加入;
所述系统还包括交换机(105),PIS服务器(101)通过交换机(105)接入到宽带集群基站(1021)上,将通信信息通过LTE宽带集群核心网(1022)发送给LTE宽带集群交换控制中心(1023),由LTE宽带集群交换控制中心(1023)控制将通信信息通过LTE宽带集群核心网(1022)及宽带集群基站(1021)组播到组播地址对应的集群组上。
5.一种PIS业务实现集群通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分别接入车载台及PIS服务器;
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控制车载台接入到所建立的集群组内;
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接收到PIS服务器发送的通信信息后,在集群组内进行组播,使得集群组内的车载台接收后进行发布。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台进行发布是通过连接的可视设备完成的。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立集群组为:
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建立集群组,每个集群组具有对应的组播地址、组播源地址及组播端口,其中组播源地址及组播端口为PIS服务器接入到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的地址及端口;
所述在集群组内进行组播为:PIS服务器将所述通信信息传输到集群组的组播地址上,使得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将通信信息发布到集群组内,由车载台接收。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接入车载台的过程为:
车载台发起随机接入请求,完成到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的附着;
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为车载台建立专用承载,车载台在专用承载上完成集群组注册过程,加入到集群组内;
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完成对车载体的集群组中的注册。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集群组内进行组播之前,还包括:
所述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进行集群组内的寻呼;
车载台接受并完成集群组内的组播建立。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BTrunc的LTE无线接入网在集群组内进行组播时采用了业务服务质量QoS优先级处理方式进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141856.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