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摄像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128791.6 | 申请日: | 2012-07-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353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3 |
发明(设计)人: | 高原宏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尼康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H04N5/235;H04N5/238;G02B7/34;G03B13/36;H04N5/357;H04N5/369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高培培,车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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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 装置 | ||
1.一种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摄像部,拍摄光学系统所成的像,并输出与拍摄到的像对应的图像信号;
焦点检测部,基于所述图像信号检测在所述光学系统的像面内设定的多个焦点检测位置处的所述光学系统的焦点状态;
计算部,计算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与所述光学系统的出瞳的位置和焦点检测位置对应的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的缩小侧的限制值作为缩小侧限制值;以及
控制部,基于所述多个焦点检测位置的任一个的在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与进行焦点检测的所述焦点检测位置对应的所述缩小侧限制值来设定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
2.一种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摄像部,拍摄光学系统所成的像,并输出与拍摄到的像对应的图像信号;
焦点检测部,基于所述图像信号检测所述光学系统的焦点状态;
计算部,计算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与所述光学系统的出瞳的位置对应的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的缩小侧的限制值作为缩小侧限制值;以及
控制部,在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基于与所述光学系统的出瞳的位置对应的所述缩小侧限制值来设定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所述控制部将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设定为与所述缩小侧限制值相同的值或者比所述缩小侧限制值靠向放大侧的值。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将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的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设定为拍摄图像时的摄影光圈值或者比所述摄影光圈值靠向放大侧的值。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将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的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设定为比所述光学系统的放大光圈值靠向缩小侧的值。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拍摄图像时的摄影光圈值是比所述缩小侧限制值靠向缩小侧的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将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的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设定为所述缩小侧限制值。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摄像部具有排列成二维状的多个摄像用像素以及与所述摄像用像素混合并排列成一维或二维状的多个焦点检测用像素,
所述焦点检测部能够通过相位差检测方式的焦点检测和对比度检测方式的焦点检测中的至少任意一种方式来进行焦点检测,其中,所述相位差检测方式的焦点检测基于从所述焦点检测用像素输出的所述图像信号来检测所述光学系统所成的像面的偏离量,从而检测所述光学系统的焦点状态,所述对比度检测方式的焦点检测基于由所述摄像用像素输出的所述图像信号来计算与所述光学系统所成的像的对比度相关的评价值,并基于算出的所述评价值,检测所述光学系统的焦点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摄像装置还具备取得部,所述取得部从镜头镜筒取得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的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的放大侧的限制值即放大侧限制值,
在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所述控制部将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设定在所述放大侧限制值与所述缩小侧限制值的范围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拍摄图像时的摄影光圈值是比所述放大侧限制值靠向放大侧的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将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的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设定为所述摄影光圈值。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拍摄图像时的摄影光圈值是比所述缩小侧限制值靠向缩小侧的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将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的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设定在所述放大侧限制值和所述缩小侧限制值的范围内,
在所述摄影光圈值是与所述缩小侧限制值相同的值或者比所述缩小侧限制值靠向放大侧的值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将由所述焦点检测部进行焦点检测时的所述光学系统的光圈值设定在所述放大侧限制值和所述摄影光圈值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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