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收费监控方法、装置和存储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1711126886.4 | 申请日: | 2017-1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987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3 |
| 发明(设计)人: | 王林祥;王银波;刘林会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7B15/04 | 分类号: | G07B15/04;G06Q20/0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西安市高***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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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收费 监控 方法 装置 存储 介质 | ||
1.一种车辆收费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收费场所监测离开车辆是否未正常缴费,所述收费场所至少包括:停车场或者高速公路通道口;
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采取相应的追缴策略对所述车辆进行缴费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收费场所监测离开车辆是否未正常缴费的步骤包括:
在收费场所监测离开车辆是否满足不能离场条件,所述不能离场条件包括:在车辆进出停车场或者通过停车场出口或者车辆通行口或者高速公路通道口时,由于没有绑定可自动扣费方式、未在场内提前缴费、在场内提前缴费后由于某种原因出车超出许可免费时间,在出口产生要缴纳的费用,或者由于各种原因不具备系统自动抬杆允许通行的后车,有意或者无意的紧跟前车离场;
在监测到所述车辆满足不能离场条件时,判定所述车辆未正常缴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采取相应的追缴策略对所述车辆进行缴费控制的步骤包括:
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在所述收费场所的出口,通过语音或者屏显或者其他现场终端的方式进行警示或提示。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采取相应的追缴策略对所述车辆进行缴费控制的步骤包括:
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判断车辆用户是否为系统注册用户;
若车辆用户为系统注册用户,则在未绑定自动扣费方式的情况下,将补缴费通知提示推送至车辆用户终端,所述补缴费通知提示中包括限定的补缴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采取相应的追缴策略对所述车辆进行缴费控制的步骤包括:
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将未正常缴费车辆信息推送至管理平台,由所述管理平台将未正常缴费车辆信息下发到所述管理平台下的所有车场,或者通过所述管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该车辆在管理平台下所有车场的进出轨迹或者习惯,将所述未正常缴费车辆信息下发到相应的目标车场,当出现未补缴费用的车辆抵达所述管理平台下的车场或目标车场时,通过现场终端或者管理端或者在管理平台上进行提示,提示用户进行补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采取相应的追缴策略对所述车辆进行缴费控制的步骤还包括:
对于超出管理平台或者系统限定的次数或者未缴费金额积累到预设阈值的车辆,控制出口道闸不开启,拒绝放行车辆。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采取相应的追缴策略对所述车辆进行缴费控制的步骤包括:
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若查询到所述车辆曾经在管理平台中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过费用,则通过获取到的用户ID或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本次未缴费用或者需补缴信息推送至关联的用户;或者通过绑定过该车辆车牌信息的第三平台将本次未缴费用或者需补缴信息推送到关联的用户。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采取相应的追缴策略对所述车辆进行缴费控制的步骤包括:
在监测到车辆未正常缴费而离开所述收费场所时,对于超出管理平台或者系统限定的次数或者未缴费金额积累到预设阈值的车辆,将车辆或者车辆用户信息发送至征信体系,或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互,进行跨平台的强制扣费和追讨。
9.一种车辆收费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所述处理器运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运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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