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广告加载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098421.2 | 申请日: | 2017-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726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3 |
发明(设计)人: | 仝志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668 | 分类号: | H04N21/2668;H04N21/434;H04N21/44;H04N21/81;H04N21/8547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11477 | 代理人: | 张俊国 |
地址: | 10019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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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广告 加载 处理 方法 装置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广告加载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通信技术的日益发展,视频、图像资源的日益丰富,网络视频/图像已经成为用户生活娱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管在移动端还是PC端,网络视频的市场规模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45亿,较2015年底增加4064万人,增长率为8.1%,网络视频用户使用率为74.5%,较2015年底提升了1.3个百分点,其中,手机视频用户规模为接近5亿,与2015年底相比增长9479万人,增长率为23.4%;手机网络视频使用率为71.9%,相比2015年底增长6.5个百分点。
然而企业为用户提供高质量、丰富多彩的视频节目的同时,承受着高昂的带宽费用、版权费用及员工日常开销,而视频广告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改变了传统图文广告的传播形式,是互联网信息的一场革命,并凭借其独特的媒介营销价值获得了越来越多广告主的青睐,成为视频企业营收的重要来源之一,为支撑企业的运营提供着有力的保障。
而相关技术在向视频或图像中插入广告时,常常将广告放在节目视频/图像之前播放,即单独播放一段广告,进而再播放完广告才能进入视频正片/图像,或者在拍摄节目视频/图像时,直接植入广告,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不尽人意,第一种方式常常会出现由于广告过长而导致用户直接不再观看广告之后的视频/图像,而第二种方式会导致只能给影片方带来收益而无法给视频/图像制作方带来收益。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所要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如何提供一种广告加载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可以使得在合适的图像场景插入广告,以实现广告的合理插入,这样既可以尽可能地不影响用户又不影响广告的播放,同时也能给广告商和多媒体数据的制作方都带来收益。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广告加载处理方法,包括:
获取待插入广告的多媒体数据,其中,所述多媒体数据包括视频或者图像;
判断是否存在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
若存在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获取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
在所述多媒体数据中的预设位置,将所述相匹配的广告与所述多媒体数据进行图像叠加,获得插入广告后的多媒体数据。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获取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包括:
根据预设的多媒体数据与广告的对应关系,获取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
和/或
根据所述多媒体数据的内容特征,获取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
和/或
根据所述多媒体数据的时间戳和广告源的时间戳,获取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根据所述多媒体数据的内容特征,获取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包括:
根据所述多媒体数据的图像特征,获取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的图像特征相匹配的广告;
和/或
根据所述多媒体数据的字幕内容,获取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的字幕内容相匹配的广告。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根据所述多媒体数据的时间戳和广告源的时间戳,获取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包括:
获取所述多媒体数据中各图像的时间戳和所述广告源的时间戳;
根据所述各图像的时间戳和所述广告源的时间戳,从所述广告源中确定与所述各图像相匹配的广告。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根据所述各图像的时间戳和广告源的时间戳,从所述广告源中确定与所述各图像相匹配的广告,包括:
确定所述多媒体数据中相邻图像之间的第一时间差;
分别确定所述各图像与所述广告源中广告之间的第二时间差;
将所述广告源中,第二时间差与所述第一时间差之间的差值小于预设阈值的广告确定为所述相匹配的广告。
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所述多媒体数据中的预设位置,将所述相匹配的广告与所述多媒体数据进行图像叠加,包括:
在所述多媒体数据中的预设时间位置,将所述相匹配的广告与所述多媒体数据进行图像叠加;
和/或
在所述多媒体数据中的内容匹配位置,将所述相匹配的广告与所述多媒体数据进行图像叠加。
在一个实施例中,在判断是否存在与所述多媒体数据相匹配的广告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是否预存储有广告源;
当存储有所述广告源时,对所述广告源进行完整性校验,当校验通过时,确定所述广告源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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