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近眼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803568.0 | 申请日: | 2017-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712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发明(设计)人: | 施智维;魏仲廷;郑权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李隆涛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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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近眼显示装置,所述近眼显示装置包括显示器以及第一波导元件,
所述显示器用于提供影像光束;
所述第一波导元件包括第一入光面、第一出光面、反射倾斜面以及多个第一分光元件,其中所述影像光束经由所述第一入光面入射所述第一波导元件,且所述影像光束在所述第一波导元件内被所述反射倾斜面反射而往所述多个第一分光元件传递,所述多个第一分光元件使所述影像光束分光且经由所述第一出光面离开所述第一波导元件,
其中所述反射倾斜面在第一入射角度范围内具有第一反射率分布,在第二入射角度范围内具有第二反射率分布,其中所述第二入射角度范围的角度高于所述第一入射角度范围的角度,且所述第一反射率分布的反射率平均值大于所述第二反射率分布的反射率平均值,其中所述第一入射角度范围与所述第二入射角度范围各自是连续的角度范围,在所述第一入射角度范围内,所述第一反射率分布随着所述第一入射角度范围内的角度值变大而具有上升的趋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入射角度范围内,所述第一反射率分布对应于绿色波长的反射率小于其对应于蓝色波长的反射率,并且所述第一反射率分布对应于红色波长的反射率小于其对应于绿色波长的反射率。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率分布在所述第一入射角度范围内的反射率均大于所述第二反射率分布在所述第二入射角度范围内的反射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第一分光元件的表面上具有第一穿反式镀膜,所述第一穿反式镀膜在第三入射角度范围内,其对应于红色、蓝色、绿色波长的反射率之间的差值是落在5%的范围内,其中所述第三入射角度范围的大小是落在19度到41度的范围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近眼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穿反式镀膜在第四入射角度范围内,其对应于红色、蓝色、绿色波长的反射率均小于5%,其中所述第三入射角度范围的角度低于所述第四入射角度范围的角度,且所述第四入射角度范围是大于等于75度且小于等于85度,其中所述第三入射角度范围与所述第四入射角度范围各自是连续的角度范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率分布的范围是落在0%到10%的范围内,以及所述第一反射率分布的范围是落在40%到90%的范围内。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率分布的范围是落在0%到10%的范围内,以及所述第一反射率分布的范围是落在20%到70%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入射角度范围是大于等于17度且小于等于43度,且所述第二入射角度范围是大于等于70度且小于等于85度。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近眼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波导元件,配置于所述显示器与所述第一波导元件之间,所述第二波导元件包括第二入光面、第二出光面以及多个第二分光元件,
其中来自于所述显示器的所述影像光束经由所述第二入光面入射所述第二波导元件,且传递至所述多个第二分光元件,以及经由所述第二出光面离开所述第二波导元件,且经由所述第一入光面进入所述第一波导元件。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近眼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第二分光元件的表面上具有第二穿反式镀膜,所述第二穿反式镀膜在第五入射角度范围内,其对应于红色、蓝色、绿色波长的反射率之间的差值是落在3%的范围内,其中所述第五入射角度范围是大于等于30度且小于等于6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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