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个人用眼监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0800628.3 | 申请日: | 2015-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95239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07 |
发明(设计)人: | 吴砚;纪盈如;黄怡皓;张镇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镜之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3/00 | 分类号: | A61B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格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09 | 代理人: | 周娇娇;谭辉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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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个人 监控 系统 | ||
1.一种个人用眼监控系统,包括:
可佩戴设备,用于采集与用户的用眼情况相关的物理和环境信息;
用户终端,用于接收用户输入的特定于用户的信息;
云端模块,与所述可佩戴设备和用户终端通讯,所述云端模块包括云端处理单元、云端存储单元和专家引擎;所述云端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可佩戴设备采集的信息和输入到所述用户终端的特定于用户的信息进行分类,以确定用户眼睛类型;所述云端存储单元用于存储来自多个用户的所述可佩戴设备和所述用户终端的信息,以及用户用眼的建议列表;所述专家引擎与所述云端处理单元以及云端存储单元连接,用于使用所述云端存储单元中存储的信息进行训练以产生训练模型,对所述云端处理单元执行的分类进行修正;所述云端处理单元还根据修正后的分类,从所述用户用眼的建议列表中为所述用户选择一个或多个建议并反馈至所述用户终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用眼监控系统,所述可佩戴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传感器;所述传感器选自以下一组传感器:
测距传感器,用于测量所述用户的眼睛与目标物之间的距离;
光感传感器,用于测量所述用户所处的环境的光照信息;
角度定位传感器,用于获得所述可佩戴设备在三维空间中的位置信息以及所述用户的用眼角度信息和主次眼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个人用眼监控系统,所述可佩戴设备还包括微处理单元,用于使用光谱检测技术对光感传感器测量的光照信息进行分析,以获取各个波段的光谱分量,并且使用所获取的光谱分量和所述可佩戴设备的位置信息,确定所述用户所处的环境信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个人用眼监控系统,其中所述可佩戴设备还包括定时器,用于对所述用户的用眼时间进行计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个人用眼监控系统,其中所述微处理单元与所述角度定位传感器以及定时器连接,通过所述角度定位传感器和定时器一起对所述用户的用眼时间进行计时;
其中,所述微处理单元确定所述角度定位传感器测量的三个方向上的角度数值在预定时间内没有发生变化或变化范围小于特定阈值时,确定用户未佩戴所述可佩戴设备;反之,所述微处理单元确定用户正在佩戴并使用所述可佩戴设备,则启动所述定时器对使用时间进行计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用眼监控系统,其中所述特定于用户的信息包括用户的年龄及性别、用户的静态眼部数据和/或用户的动态眼部数据、关于用户的眼科疾病历史、家族眼科疾病历史、眼科疾病治疗历史的信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用眼监控系统,其中所述建议包括眼部治疗方案建议、用眼习惯建议、眼部训练内容建议和饮食建议中的至少一种。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个人用眼监控系统,其中对于近视,所述云端处理单元确定的用户眼睛类型分为行为性近视眼、遗传性近视眼、疾病伴随的近视眼和发育异常性近视眼;并且,所述云端处理单元针对行为性近视眼提供具体的训练或治疗方案,对于遗传性近视眼、疾病伴随的近视眼和发育异常性近视眼给予用眼习惯建议。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个人用眼监控系统,其中所述用户终端根据所述云端模块反馈的建议产生用于对所述可佩戴设备的操作进行调整的控制信息,所述控制信息包括定期采集数据的时间间隔和/或执行光谱检测的阈值。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个人用眼监控系统,其中所述训练模型包括神经网络模型、偏最小二乘法模型、回归模型中的至少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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