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人便利店及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663025.3 | 申请日: | 2017-08-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927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发明(设计)人: | 王淑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靖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46 | 代理人: | 连围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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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 便利店 使用方法 | ||
1.一种无人便利店,其特征在于:包括门禁系统、防盗系统、监控系统、商品区和结算系统;
所述门禁系统包括身份验证平台和无购物二维码,所述身份验证平台包括超市APP二维码和人脸识别器;
所述防盗系统包括声磁标签识别系统和报警装置;
所述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
所述商品区的商品都贴有专属标签;
所述结算系统包括商品识别区和支付平台,所述商品识别区为射频标签识别器,所述支付平台为电脑终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便利店,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连接远端监控室。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人便利店,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脑终端内设有库存系统,所述库存系统与远端服务器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无人便利店,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客服系统。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无人便利店,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服系统包括呼叫装置和显示屏。
6.一种无人便利店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首次使用,下载便利店APP,然后实名注册;微信扫描门禁系统的APP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双重身份验证,解除门禁;选购商品,商品识别区的射频标签识别器识别商品,支付平台电脑终端上实时显示商品信息并计算总价;微信或者支付宝完成支付,店内语音提示可出门,系统自动开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无人便利店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
若未选购商品出门,门口防盗系统不工作,微信扫描门禁系统的无购物二维码,系统开门;
若携带未支付的商品出门,门口防盗系统报警,强行出门,后台监控室通过人脸识别和实名制进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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