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632883.1 | 申请日: | 2017-07-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927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 发明(设计)人: | 陈剑桃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剑桃 |
| 主分类号: | G06Q50/26 | 分类号: | G06Q50/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530 | 代理人: | 赵永强 |
| 地址: | 543100 广西壮族自***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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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慧 城市管理 系统 | ||
1.一种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数据采集端、用户端和服务端,所述数据采集端用于采集城市监测数据并将数据传输至服务端,所述用户端用于向所述服务端发送请求信息和接收所述服务端反馈的分析结果,所述服务端用于存储采集的监测数据,还用于响应所述用户端的请求信息,根据所述监测数据生成与所述请求信息相对应的分析结果,并将所述分析结果反馈给用户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端包括智慧城管模块、智慧安防模块和智慧交通模块,所述智慧城管模块用于城管综合执法管理,所述智慧安防模块用于城市安防项目管理,所述智慧交通模块用于城市交通拥堵管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采集端包括车载GPS终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交通模块包括一次评价子模块、二次评价子模块、三次评价子模块和价格确定子模块,所述一次评价子模块用于对城市交通拥堵情况进行评价,所述二次评价子模块用于对城市拥堵收费的可行性进行评价,所述三次评价子模块用于对交通拥堵成本进行评价,所述价格确定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一次评价子模块、二次评价子模块和三次评价子模块的评价确定拥堵收费标准;所述二次评价子模块包括第一公共交通评价单元、第二民众支持评价单元和综合评价单元,所述第一公共交通评价单元用于对公共交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所述第二民众支持评价单元用于对民众支持情况进行评价,所述综合评价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公共交通评价单元和第二民众支持评价单元的评价对城市拥堵收费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方式对所述城市交通拥堵情况进行评价:
建立交通拥堵评价函数:在式子里,S1表示路网中高峰时段的拥堵路段里程,S表示路网中所有路段的总里程,RU表示交通拥堵评价值,L1表示路网流量,L2表示路网平均行程时间,L3表示路网平均行驶距离,L4表示路网设计时速;所述交通拥堵评价值越大,则进行拥堵收费的必要性越大;
采用以下方式对所述公共交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建立公共交通评价函数:在式子里,V1表示公共交通平均运行时速,β表示公共交通准点率,DT1表示公共交通评价值,G1表示每平方公里面积公交线路经过的道路的长度,G2表示公交线路总长度,G3表示每平方公里面积公交线路的长度;
采用以下方式对所述民众支持情况进行评价:
建立民众支持评价函数:在式子里,M2表示拥堵收费的支持率,DT2表示民众支持评价值,M1表示民众对目前交通状况的满意率;
采用以下方式对所述城市拥堵收费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建立可行性评价函数:在式子里,MH表示可行性评价值;所述可行性评价值越大,则进行拥堵收费的可行性越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建立成本评价函数:AD=RX+W,RX=t×(y+H),在式子里,RX表示由于交通拥堵带来的个人成本,其中,y表示出行者小时平均工资,H表示单位时间的油耗量价格,t表示交通拥堵带来的时间延误,W表示由于交通拥堵带来的社会成本,AD表示成本评价值;所述成本评价值越大,则拥堵收费标准更高。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步骤确定拥堵收费标准:
a、对交通拥堵评价值和可行性评价值进行归一化处理;b、采用下式确定收费标准GT:GT=2(RU′×MH′)+AD,在式子里,RU′、MH′分别表示归一化后的拥堵评价值和可行性评价值。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交通模块还包括通行证、通行证识别器和收费管理中心,所述通行证安装在车辆的醒目位置,所述通行证识别器安装在拥堵收费路段并与所述收费管理中心相连,通过通行证对进入拥堵收费路段的车辆进行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上传到收费管理中心,所述收费管理中心按照所述价格确定子模块确定的拥堵收费标准对车辆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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