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业务数据验证方法、服务平台及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710614125.7 | 申请日: | 2017-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9560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6 |
发明(设计)人: | 唐剑锋;马欢欢;田健;周震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在(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 |
代理公司: | 11205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扬;刘芳<国际申请>=<国际公布>=< |
地址: | 100086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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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业务 数据 验证 方法 服务 平台 移动 终端 | ||
1.一种业务数据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服务平台接收业务终端发送的业务请求,所述业务请求中包含业务数据,并将收到的所述业务数据返回给所述业务终端;
所述服务平台将所述业务数据加密后生成数字指纹;
所述服务平台将所述数字指纹发送给移动终端,以使所述移动终端对所述数字指纹进行解密,并根据解密结果对所述业务数据进行校验;
所述服务平台接收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经校验的业务数据;
所述服务平台比对所述业务终端发送的业务数据和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经校验的业务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指纹为条码;
所述服务平台将所述数字指纹发送给移动终端,具体包括:
所述服务平台将所述条码发送给所述业务终端,以使所述业务终端将所述条码显示,供所述移动终端从所述业务终端获取所述条码;
或者
所述服务平台将所述条码直接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平台接收业务终端发送的业务请求前,还包括:
所述服务平台接收所述业务终端发送的第一登录请求,所述第一登录请求包含业务终端的身份信息;
所述服务平台根据所述第一登录请求生成移动识别码,并发送给所述业务终端,以使所述业务终端将所述移动识别码显示,供所述移动终端从所述业务终端获取所述移动识别码;
所述服务平台接收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所述移动识别码生成的第二登录请求,所述第二登录请求中包含移动终端的身份信息;
所述服务平台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身份信息及所述业务终端的身份信息进行身份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业务终端和所述移动终端接入所述服务平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平台接收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所述移动识别码生成的第二登录请求,所述第二登录请求中包含移动终端的身份信息,具体包括:
所述服务平台通过VPN接收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第二登录请求,其中所述第二登录请求携带有移动终端安全证书,用于所述VPN根据所述移动终端安全证书验证所述移动终端的身份后并将所述移动终端接入所述VPN。
5.一种业务数据验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终端接收服务平台发送的数字指纹,所述数字指纹为所述服务平台在接收业务终端发送的业务请求后将所述业务请求中包含的业务数据返回给所述业务终端、并将所述业务数据加密后生成的数字指纹;
所述移动终端对所述数字指纹进行解密,并根据解密结果对业务数据进行校验;
所述移动终端将经校验的业务数据发送给所述服务平台,以使所述服务平台接收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经校验的业务数据,并比对所述业务终端发送的业务数据和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经校验的业务数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指纹为条码;
所述移动终端接收服务平台发送的数字指纹,具体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通过扫描,获取所述服务平台发送给所述业务终端并在所述业务终端上显示的所述条码;
或者
所述移动终端直接接收所述服务平台发送的所述条码。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接收服务平台发送的数字指纹前,还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从所述业务终端获取移动识别码,所述移动识别码为所述服务平台根据所述业务终端发送的第一登录请求生成,其中所述第一登录请求包含业务终端的身份信息;
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所述移动识别码生成第二登录请求,所述第二登录请求中包含移动终端的身份信息;
所述移动终端将所述第二登录请求发送给所述服务平台,以使所述服务平台根据所述移动终端的身份信息及所述业务终端的身份信息进行身份验证,若验证通过,则将所述业务终端和所述移动终端接入所述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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