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80557.0 | 申请日: | 2017-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961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发明(设计)人: | 高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33 | 分类号: | H04N21/433;H04N21/81;G06F3/01;G06K9/00;H04M1/725 |
代理公司: | 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3246 | 代理人: | 周希良,吴辉辉 |
地址: | 201616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虹膜 控制 视频 播放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不同种类的视频内容兴起,利用电子设备观看视频的用户越来越多。
目前大部分还是靠手动控制视频。虽然触屏式的人机交互无比成功,但行业内对新的人机交互形式的探索依然没有停止。发明人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现:现有主流的人机交互方案仅限于触屏式的,虽然触屏式的人机交互具有精确、自然等优势,但伴随智能移动终端的发展,触屏式的人机交互方案暴露了交互形式单一、用户体验乏味等问题。
控制视频播放的有使用G-sensor,通过运动传感,比如翻转手机等方式来控制视频播放。还有通过人脸识别来判断是否注视屏幕从而控制视频。
但是,通过人脸识别容易产生误差导致误操作。
公开号为CN106060612A的专利提供了一种视频播放方法,包括:在视频播放过程中,通过陀螺仪检测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当所述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符合预设的交互方式时,根据所述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切换所述视频的播放模式。该发明通过陀螺仪检测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在确定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符合预设的交互方式时,将根据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将当前播放的视频切换至对应的播放模式,播放模式可以包括快进、后退、暂停、继续播放等。用户能够在不需要使用移动终端的触屏功能的情况下进行人机交互,提供另外一种“去触屏”化,而实现非接触式的人机交互方法。该发明需要通过陀螺仪检测用户对移动终端的操作,操作复杂,用户体验感较差。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方法及系统,用以解决现有技术控制视频播放需要手动暂停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方法,包括步骤:
判断是否提取到虹膜信息,若是,继续播放视频;
若未提取到所述虹膜信息,暂停播放视频。
进一步地,还包括步骤:
判断是否开启虹膜控制,若否,持续播放视频;若是,开启虹膜传感器。
进一步地,还包括步骤:
通过虹膜摄像机捕获人脸图片;
判断是否识别所述人脸图片的眼部信息,若是,提取所述虹膜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识别人脸图片的眼部信息的步骤具体包括:
采用肤色分割结合多次积分投影的方法确定人眼区域;
提取所述人眼区域的特征信息获取人眼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识别人脸图片的眼部信息的步骤还包括:
采用基于嘴唇辅助定位人脸对称轴的方法定位边缘图像的人眼;
从定位后的人眼二值图中分割出眼睛;
根据所述眼睛的黑块特征判断出人眼状态。
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系统,包括:
继续模块,用于判断是否提取到虹膜信息,若是,继续播放视频;
暂停模块,用于若未提取到所述虹膜信息,暂停播放视频。
进一步地,还包括: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是否开启虹膜控制,若否,持续播放视频;若是,开启虹膜传感器。
进一步地,还包括:
捕获模块,用于通过虹膜摄像机捕获人脸图片;
提取模块,用于判断是否识别所述人脸图片的眼部信息,若是,提取所述虹膜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提取模块具体包括:
区域确定单元,用于采用肤色分割结合多次积分投影的方法确定人眼区域;
位置确定单元,用于提取所述人眼区域的特征信息获取人眼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提取模块还包括:
定位单元,用于采用基于嘴唇辅助定位人脸对称轴的方法定位边缘图像的人眼;
分割单元,用于从定位后的人眼二值图中分割出眼睛;
状态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眼睛的黑块特征判断出人眼状态。
本发明与传统的技术相比,有如下优点:
基于虹膜的非接触式控制视频,更加智能,提升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方法流程图;
图2是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系统结构图;
图3是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方法流程图;
图4是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系统结构图;
图5是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基于虹膜控制视频播放的方法流程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58055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