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能快速检验汽车方向盘骨架是否符合标准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36680.2 | 申请日: | 2017-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026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6 |
发明(设计)人: | 陈晖明;陈晖红;林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方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M13/00 | 分类号: | G01M13/00;G01N23/18;G01B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507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快速 检验 汽车 方向盘 骨架 是否 符合 标准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方法,具体是一种能快速检验汽车方向盘骨架是否符合标准的方法。
背景技术
方向盘通常包括金属骨架,该金属骨架形成方向盘的轮辐及轮缘。该金属骨架进而被适合的覆盖材料 ( 比如木材或者弹性材料 ) 封装。
现有的检验汽车方向盘骨架是否符合标准的方法基本完全依赖于人工,检验进度非常缓慢。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快速检验汽车方向盘骨架是否符合标准的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能快速检验汽车方向盘骨架是否符合标准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利用X射线探伤仪检测骨架是否有疏松、杂质、孔隙铸造缺陷,如果检测产品合格则进入下一步检测,如检测产品有问题,则将产品放入问题产品回收箱,等待进行技术分析;(2)形变检测:将完成第一步检测的产品放到检验品台,用塞尺可对产品上的间隙进行测量,从而判断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是否发生了形变,如果间隙不符合标准,则证明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了形变,不符合生产要求;(3)完成形变检测后,再通过人为的观察产品表面是否存在裂纹,铜触点表面是否有压印、刮痕,以及花键的中心位置是否对准齿谷;(4)利用同轴度规、花键通止规、花键锥度规以及花键小径规分别对花键的齿形、锥度、小径进行检测;(5)利用10-10.2孔径通止规、12-12.2孔径通止规、7.2-7.4孔径通止规以及千分尺对产品上相应位置的孔径厚度进行检测;(6)利用总成检具对产品的位置度、元弧度、平面度进行检测;(7)用电子称称量产品的重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如果在则符合标准。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如果表面不存在裂纹,铜触点无压印、刮痕,花键中心位置对准齿谷,则证明产品没有问题,并且用手去触摸表面,是否会有刺痛感,如有刺痛,则证明产品存在尖角及毛刺,则产品为不合格产品,需要放入问题产品回收箱,等待进行技术分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能快速检验汽车方向盘骨架是否符合标准的方法采用流水线作业,每一步检测不一样的问题,非常快速。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能快速检验汽车方向盘骨架是否符合标准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利用X射线探伤仪检测骨架是否有疏松、杂质、孔隙铸造缺陷,如果检测产品合格则进入下一步检测,如检测产品有问题,则将产品放入问题产品回收箱,等待进行技术分析;(2)形变检测:将完成第一步检测的产品放到检验品台,用塞尺可对产品上的间隙进行测量,从而判断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是否发生了形变,如果间隙不符合标准,则证明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了形变,不符合生产要求;(3)完成形变检测后,再通过人为的观察产品表面是否存在裂纹,铜触点表面是否有压印、刮痕,以及花键的中心位置是否对准齿谷,如果表面不存在裂纹,铜触点无压印、刮痕,花键中心位置对准齿谷,则证明产品没有问题,并且用手去触摸表面,是否会有刺痛感,如有刺痛,则证明产品存在尖角及毛刺,则产品为不合格产品,需要放入问题产品回收箱,等待进行技术分析;(4)利用同轴度规、花键通止规、花键锥度规以及花键小径规分别对花键的齿形、锥度、小径进行检测;(5)利用10-10.2孔径通止规、12-12.2孔径通止规、7.2-7.4孔径通止规以及千分尺对产品上相应位置的孔径厚度进行检测;(6)利用总成检具对产品的位置度、元弧度、平面度进行检测;(7)用电子称称量产品的重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如果在则符合标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方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方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536680.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