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烹饪器具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86740.4 | 申请日: | 2017-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928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16 |
发明(设计)人: | 陈华侨;黄家建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36/06;A47J3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11336 | 代理人: | 刘明霞,郭佳寅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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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 器具 | ||
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煲体,所述煲体中设置有内锅;
盖体,所述盖体可开合地设置于所述煲体之上,并能够在所述盖体和所述内锅之间构成烹饪空间,
当所述盖体合盖于所述煲体上时,所述盖体与所述煲体的外表面结合处形成合盖线,
其中,所述盖体上自所述合盖线所在的平面朝向所述烹饪空间方向设置有至少一个的凸台,
所述煲体设置有在外轮廓上与所述凸台相对应的凹陷部,当所述盖体处于合盖状态时,所述凸台伸入所述凹陷部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部连续地或间隔地环绕所述内锅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包括可拆卸地连接于所述凸台上的可拆盖。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盖体的厚度方向上,所述可拆盖的下端面凸出于所述凸台的最下端面。
5.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盖体的厚度方向上,所述可拆盖的下端面与所述凸台的最下端面齐平。
6.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盖体的厚度方向上,所述可拆盖的下端面相对于所述凸台的最下端面向所述盖体的内侧凹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的高度大于或等于3mm并且小于或等于70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的高度大于或等于3mm并且小于或等于20mm。
9.根据权利要求2至8中的任一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部的深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凸台的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的边缘到所述盖体的最外侧边沿的距离为3-30m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包括面盖和与所述面盖连接的内衬,所述凸台设置在所述内衬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台的高度与所述盖体的整个高度之比为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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