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速公路收费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10323672.X | 申请日: | 2017-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932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5 |
发明(设计)人: | 桂杰;李东元;余敬仰;马瑞隆;陈晓晓;闫永明;冠相海;雷明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05 | 代理人: | 刘丹,黄健 |
地址: | 102206 北京市昌***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速公路 收费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高速公路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速公路收费设备。
背景技术
手机使用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刷卡等付款目前已经成为大众消费支付的一项重要方式之一,可以说在经济发达地区,使用非现金方式的支付比例占了一大部分。
目前高速公路的MTC车道收款的方式大部分是现金收费,高速公路在全国各地有着庞大数量的MTC车道,每天都要接收大量的现金,对于现金的管理需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管理、运输成本。虽然目前已经有了ETC车道,但是其由于建设成本高昂和办理的手续复杂,没有在大众中普及开来。因此人们希望高速公路收费能有更加多元化的非现金收费方式。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高速公路收费设备,提供了多种非现金的高速公路收费方式,不仅节约成本,还极大方便了司机进行高速缴费。
本发明提供一种高速公路收费设备,包括:中控部件和显示部件;其中,所述中控部件与所述显示部件连接,所述中控部件根据扣费信息生成相应的支付链接,并通过所述显示部件显示所述支付链接;移动终端通过扫描所述支付链接,读取所述扣费信息并生成相应的扣费请求发送至支付方的后台服务器进行扣费。
进一步,所述中控部件包括:二维码生成单元;所述二维码生成单元与所述显示部件连接,所述二维码生成单元根据所述扣费信息生成所述支付链接并发送给所述显示部件,所述支付链接为二维码链接。
进一步,所述中控部件包括:条码生成单元;所述条码生成单元与所述显示部件连接,所述条码生成单元根据所述扣费信息生成所述支付链接并发送给所述显示部件,所述支付链接为条码链接。
进一步,所述设备还包括:与所述中控部件连接的非接触读卡天线、以及与所述中控部件连接的第一通讯部件;所述非接触读卡天线用于获取银行账户信息,所述中控部件还用于根据所述银行账户信息和所述扣费信息,生成相应的第一扣费请求,并通过所述第一通讯部件将所述第一扣费请求发送至银行的后台服务器进行扣费。
进一步,所述设备还包括:与所述中控部件连接的扫码部件、以及与所述中控部件连接的第二通讯部件;所述扫码部件,用于通过扫描移动终端生成的支付链接,读取所述支付方信息;所述中控部件根据所述支付方信息和所述扣费信息,生成相应的第二扣费请求,并通过所述第二通讯部件将所述第二扣费请求发送至所述支付方的后台服务器进行扣费。
进一步,所述设备还包括:与所述中控部件连接的第三通讯部件;所述第三通讯部件接收并向所述中控部件发送所述支付方的后台服务器返回的扣费结果。
进一步,所述设备还可以包括:栏杆控制器,所述中控设备与所述栏杆控制器连接;当所述中控设备接收到所述扣费结果后,当所述扣费结果为成功时,所述栏杆控制器控制栏杆抬起。
进一步,当所述中控设备接收到所述扣费结果后,当所述中控设备接收到所述扣费结果后,当所述扣费结果为成功时,所述中控设备通过所述第三通讯部件上传所述支付方信息和扣费信息。
进一步,所述设备还包括:扬声器,所述扬声器与所述中控部件连接,所述中控部件通过所述扬声器实时播报所述扣费信息和扣费结果。
本发明提供的高速公路收费设备,通过提供多元化的非现金支付方式,不仅降低了高速运营方资金管理和建设成本,还极大地方便了司机支付高速公路过路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高速公路收费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另一种高速公路收费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又一种高速公路收费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中控部件;2-显示部件; 3-条码生成单元;
4-二维码生成单元;5-第一通讯部件; 6-非接触读卡天线;
7-第二通讯部件;8-扫码部件; 9-第三通讯部件;
10-栏杆控制器; 11-扬声器。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323672.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