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约束推演的MOF存储库冲突操作的发现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710290213.6 | 申请日: | 2017-04-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7340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6 |
| 发明(设计)人: | 赵晓非;厉成元;刘艳昉;曲晓伟;王春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6/28 | 分类号: | G06F16/28;G06F16/242;G06F16/25 |
| 代理公司: |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09 | 代理人: | 王利文 |
| 地址: | 300180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约束 推演 mof 存储 冲突 操作 发现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约束推演的MOF存储库冲突操作的发现方法,其技术特点是包括以下步骤:定义影响良格式约束的内部活动并建立它们与MOF构造活动的对应关系;对良格式约束进行化简;建立发现图;对发现图进行标记;获取内部活动;确定违背约束的潜在操作。本发明通过推断可能违背约束条件的内部活动,进而推断出违背约束条件的潜在操作,最终能够推断出与给定操作无关的约束条件。将这些与给定操作无关的约束条件从该操作执行以后的约束检测过程中剔除,可以显著提高这一过程的效率,本发明可广泛用于约束检测领域。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存储库系统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基于约束推演的MOF存储库冲突操作的发现方法。
背景技术
如今,元对象设施MOF已经成为国际上普遍接受和采用的元数据存储库系统标准。作为MOF存储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对象约束语言OCL定义的良格式约束规定了系统所有状态都必须遵从的条件。存储库系统的内容会由于操作的执行而被改变,因此必须确保操作执行后存储库系统的状态不违背元层次中的良格式约束。
然而由于下面两个原因的存在使得这一任务变得相当困难:一方面,存储库系统中元数据的组织方式呈现出分层、多级并且动态变化的复杂结构。不同于数据库系统,存储库系统引入M3层允许用户对M2层进行定义。在运行时刻M2,M1和,M0层都可以被动态修改;另一方面,MOF标准对确保良格式约束规定得并不充分。MOF提供了几种机制用于保证存储库系统一致性,包括:首先,MOF定义了一组模型约束;其次,MOF为抽象映射定义了一组闭包规则和计算语义,JAVA元数据接口JMI为Jave映射定义了计算语义;再次,MOF为描述领域规则提供了constraint模型元素;最后,MOF和JMI定义了一组存储库界面。然而上述措施都是针对语法正确性的确保,而不是良格式约束。
经检索发现如下相关文献:Petrov等人(Petrov I,et al.On the notion ofconsistency in metadata repository systems,LNCS 3520:Proc of the16th Int Confon Advanced Information Systems Engineering.Berlin:Springer,2004:90-104)论述了基于MOF的元数据存储库系统中各种一致性的概念并提出了策略和算法用于增强操作执行以后的系统状态和良格式约束之间的一致性。然而在此过程中他们对所有约束条件进行检测,从而使得检测过程效率不高。相比之下,由于在检测过程中只需考虑实际可能被违背的约束,不相关的约束将被略去,我们的方法可以显著提高该过程的效率。Takeshi等人(Takeshi A,et al.Metabolonote:A wiki-based database for managing hierarchicalmetadata of metabolome analyses.Frontiers in Bioinformatics and ComputationalBiology,2015,15(38):1-12)在解决元数据交换问题时也将元数据组织到不同的层次中,其元数据层次不是按照元数据的语义级别而是按照不同的元数据的内容及相关程度进行组织的,各层次之间并无语义关联。其操作对存储库内容的修改不会影响到下面的层次使得约束的确保相对简单,但该框架难以适用于动态变化的复杂元数据结构。文献(Metadatabased management and sharing of distributed biomedical data.InternationalJournal of Metadata,Semantics and Ontologies,2014,9(1):42-57)中所提出的元数据框架也具有类似问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290213.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