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有效
申请号: | 201710194839.7 | 申请日: | 2017-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5212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5 |
发明(设计)人: | 吴昆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亚卡文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3B7/14 | 分类号: | A43B7/14;A43B13/14;A43B17/00;A43B21/24 |
代理公司: | 太原万惟新致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21 | 代理人: | 黄海燕 |
地址: | 英属维尔***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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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包裹 亚健康 矫正 | ||
1.一种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包括双物料鞋底、设置有非对称式鞋内后跟杯的鞋帮以及矫正鞋垫,其中,所述双物料鞋底由对应于内足弓支撑区的第一大底部和对应于非内足弓支撑区的第二大底部构成,所述第一大底部的物料硬度高于所述第二大底部的物料硬度;所述非对称式鞋内后跟杯的内侧长度远大于外侧长度;所述矫正鞋垫具有从两侧包裹使用者内外足弓与足跟的U字形侧缘;所述非对称式鞋内后跟杯的内侧高度覆盖使用者足部的舟骨,所述非对称式鞋内后跟杯的内侧长度延伸至使用者足部的第一遮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足弓支撑区与所述非内足弓支撑区在鞋底宽度方向上的分界线按足弓部位的人体工程学而呈一定弧度设计。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足弓支撑区与所述非内足弓支撑区在鞋底厚度方向上的分界线按足弓部位的人体工程学而呈一定弧度设计。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大底部的物料硬度为邵氏硬度65~70,所述第二大底部的物料硬度为邵氏硬度50~55。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对称式鞋内后跟杯的内侧长度超过所述鞋底长度的一半,所述非对称式鞋内后跟杯的内侧长度与外侧长度之比为1.2~1.5。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矫正鞋垫与所述非对称式鞋内后跟杯一起全方位锁定使用者的足部后跟。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矫正鞋垫为分体式矫正鞋垫,所述分体式矫正鞋垫具有底面和供脚踩踏的上表面,所述上表面包括后跟区域和用于支撑足弓的足弓支撑区域。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体式矫正鞋垫包括适用于标准型严重扁平足的V垫,所述V垫的后跟区域的内侧高度高于外侧高度,所述V垫的后跟区域与底面的夹角为5.5~7.5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体式矫正鞋垫包括适用于肥胖型严重扁平足的X垫,所述X垫的后跟区域和足弓区域的宽度大于所述V垫;所述X垫的后跟区域的内侧高度高于外侧高度,所述X垫的后跟区域与底面的夹角为5.5~7.5度。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体式矫正鞋垫包括适用于纤瘦型严重扁平足的Y垫,所述Y垫的后跟区域和足弓区域的宽度小于所述V垫;所述Y垫的后跟区域的内侧高度高于外侧高度,所述Y垫的后跟区域与底面的夹角为5.5~7.5度。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全包裹式亚健康矫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分体式矫正鞋垫包括适用于标准型高弓足的Z垫,所述Z垫的后跟区域和足弓区域的宽度小于所述V垫,所述Z垫的后跟区域和足弓区域的宽度大于所述Y垫;所述Z垫的后跟区域的内侧高度等于外侧高度,所述Z垫的后跟区域与底面的夹角为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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