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眼动信号的视觉诱导晕动检测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89641.2 | 申请日: | 2017-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6742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4 |
发明(设计)人: | 易琳;刘然;张艳珍;贾瑞双;李丽仙;辇伟奇;邓泽坤;徐苗;李德豪;刘明明;冉静;林昌海;何永鹏;陈一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肿瘤研究所;重庆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B3/113 | 分类号: | A61B3/113;A61B5/00 |
代理公司: | 重庆信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50218 | 代理人: | 吴彬 |
地址: | 400030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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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信号 视觉 诱导 检测 方法 | ||
1.基于眼动信号的视觉诱导晕动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在受试者头部上佩戴实时检测睁眼和闭眼两种状态下眼动次数的头戴式脑电波传感器;
2)对头戴式脑电波传感器采集到的眼动次数数据进行处理,通过公式:
分别计算出受试者在睁眼、闭眼两种状态下的每分钟平均眼动次数,公式中BR即每分钟平均眼动次数,s1为数据段的起始时刻,s2为数据段的结束时刻,单位为秒,blink(i)为头戴式脑电波传感器在s1-s2时间段内的每个采样时刻采集到的眼动数据,采集到眼动信号blink(i)为1,未采集到眼动信号blink(i)为0;
3)若受试者在睁眼状态下,其每分钟的平均眼动次数大于27次,则判定受试者发生晕动,反之则判定受试者没有发生晕动;若受试者在闭眼状态下,其每分钟的平均眼动次数大于4次,则判定受试者发生晕动,反之则判定受试者没有发生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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