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44682.X | 申请日: | 2017-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350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7 |
发明(设计)人: | 陈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荣 |
主分类号: | G06Q20/08 | 分类号: | G06Q20/08;G06Q20/32;G07C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14 浙江省杭州市下***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盗识别 交易支付系统 实体商品 移动支付 第三方 离场 销售服务器 购物模式 积极作用 紧密连接 商品身份 信息比对 支付信息 通畅 占用 停留 自由 环节 | ||
1.一种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系统包括只设置在每个商品上的定义有用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支付链接信息的二维码和定义有商品身份识别信息的电子标签、能够产生支付交互的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用于比对支付信息和商品身份识别信息的销售服务器和识别电子标签的门闸,所述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通过识别二维码产生支付交互,所述门闸与电子标签之间无线通信以收集电子标签的商品身份识别信息,所述门闸与销售服务器建立数据连接,所述销售服务器通过比对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的支付信息与门闸收集的商品身份识别信息来控制门闸工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系统还包括摄像记录仪(6),所述摄像记录仪(6)与销售服务器(4)建立数据连接并在门闸(5)工作时摄录处于门闸(5)处的景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系统还包括辅助交易支付部件(7),所述辅助交易支付部件(7)与销售服务器(4)建立数据连接并可通过现金支付操作产生支付信息。
4.一种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
第一步,在商场的进出口处设置门闸,在每个商品上设置用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二维码和标记商品身份识别信息的电子标签,配备用于接收门闸收集的信息、接收来自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的支付信息的销售服务器,所述销售服务器存储有商品身份识别信息和与该商品身份识别信息唯一对应的支付标记,所述支付标记初始状态设定为未支付;
第二步,消费者通过支持第三方移动支付功能的移动设备扫描在每个商品上都设置的二维码实现对每一个选购的商品的交易支付,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将支付信息发送给销售服务器,所述支付信息包括与被购商品具有唯一对应关系的商品身份识别信息,所述销售服务器根据支付信息中的商品身份识别信息找到销售服务器内部已经存储的商品身份识别信息并将支付标记设定为已支付;
第三步,消费者携带商品经过门闸时,门闸与电子标签之间无线通信而获得来自电子标签的商品身份识别信息;
第四步,销售服务器比对来自电子标签的商品身份识别信息和已经存储的商品身份识别信息,在两者一致且支付标记设定为已支付时视为商品费用完成支付而使门闸示意正常,在两者一致但支付标记仍然处于未支付状态时视为商品费用未完成支付而使门闸示意异常。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服务器在商品费用未支付而使门闸示意异常的同时通过摄像记录仪摄录位于门闸处的景象,获取人脸图像以及全身图像。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基于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实体商品交易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消费者可以通过辅助交易支付部件实现现金交易支付操作产生支付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荣,未经陈荣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044682.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