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压缩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31098.0 | 申请日: | 2017-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3753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9 |
发明(设计)人: | 张诚;陈焱雄;邹方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343 | 分类号: | H04N21/2343;H04N21/24;H04N21/4402;H04N21/442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李梅香;张颖玲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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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压缩 方法 装置 | ||
1.一种视频压缩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获取用户通过社交应用客户端上传的视频,所述视频用于存储至社交应用服务器以供其他用户通过社交应用客户端下载;
获取所述视频被其他用户转发的转发次数,并判断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是否超过预设转发次数;
在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超过预设转发次数时,降低所述视频的码率;
将降低码率的所述视频存储到所述社交应用服务器以供下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低于所述预设转发次数时,判断所述视频是否属于热点视频,其中所述热点视频在单位时间内的下载次数超过预设下载次数;
在所述视频属于所述热点视频时降低所述视频的码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获取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之前,还包括:
判断所述视频的码率是否低于预设码率;在所述视频的码率不低于预设码率时执行获取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获取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之前,还包括:
判断所述用户是否属于场景中心用户,其中所述场景中心用户在当前场景下上传的所有视频中超过预设比例的视频属于热点视频,所述热点视频在单位时间内的下载次数超过预设下载次数;在所述用户不属于所述场景中心用户时执行获取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降低所述视频的码率,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的大小,计算所述视频对应的码率大小;
按所述码率大小来降低所述视频的码率。
6.一种视频压缩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包括:
视频获取模块,获取用户通过社交应用客户端上传的视频,所述视频用于存储至社交应用服务器以供其他用户通过社交应用客户端下载;
转发次数判断模块,获取所述视频被其他用户转发的转发次数,并判断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是否超过预设转发次数;
压缩模块,在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超过预设转发次数时,降低所述视频的码率;
存储模块,将降低码率的所述视频存储到所述社交应用服务器以供下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热点视频判断模块,在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低于所述预设转发次数时,判断所述视频是否属于热点视频,其中所述热点视频在单位时间内的下载次数超过预设下载次数;所述压缩模块在所述视频属于所述热点视频时降低所述视频的码率。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码率判断模块,判断所述视频的码率是否低于预设码率;所述转发次数判断模块在所述视频的码率不低于预设码率时执行获取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用户判断模块,判断所述用户是否属于场景中心用户,其中所述场景中心用户在当前场景下上传的所有视频中超过预设比例的视频属于热点视频,所述热点视频在单位时间内的下载次数超过预设下载次数;所述转发次数判断模块在所述用户不属于所述场景中心用户时执行获取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
10.根据权利要求6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压缩模块根据所述视频的转发次数的大小,计算所述视频对应的码率大小,并按所述码率大小来降低所述视频的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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