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互联网的预储值消费管理办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14680.6 | 申请日: | 2017-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050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0 |
发明(设计)人: | 刘璐铭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璐铭 |
主分类号: | G06Q20/08 | 分类号: | G06Q20/08;G06Q20/10;G06Q20/22;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杭州之江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6 | 代理人: | 朱枫 |
地址: | 311800 浙江省绍***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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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中心服务器 托管 账户 消费者账户 消费管理 互联网 技术手段 完成服务 账户转账 转账交易 转账 款项 转入 审核 引入 通讯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预储值消费管理办法,包括一中心服务器,分别与经营者端、消费者端通过互联网进行通讯;中心服务器设有一专用托管账户,分别与经营者账户、消费者账户进行转账交易;中心服务器包括核发单元,消费者账户将预储值金额转入专用托管账户后,专用托管账户分若干次向经营者账户转账,每次转账前需经核发单元审核。本发明的实质是通过技术手段,引入了独立的托管账户,使得经营者在完成服务之前,并不能预先拿到全部的款项,从而解除了消费者最大的顾虑,使其可以放心的进行预储值消费。而对经营者来说,预储值消费所具有的好处仍然存在。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互联网金融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互联网的预储值消费管理办法。
背景技术
预储值消费是很多商户喜欢采用的一种经营手段,也就是俗称的办卡。经营者以较优惠的方案吸引消费者办理金额较高的储值卡,然后在该经营者处进行消费。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限定使用时间,如一些健身中心的年卡,消费者办卡后可在一年内无限次使用;一种是按次扣费,如一些美容美发业销售的储值卡,不设有效期,每次消费扣除一定的金额,直至卡中金额扣完为止。不论哪种方式,对经营者来说,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锁定消费者,消费者一旦办卡后,其忠诚度必然很高,不会再去其他同业处消费;第二个好处是消费者办卡后,会有“不花白不花”的心理,其消费频次和单次金额都会提高;第三个好处是可以提前得到比较多的现金流,因此几乎所有的经营者都比较喜欢这种方式。对消费者来说,这种方式可以得到比较优惠的费率,以及某种心理上的认同感,因此也愿意接受。
但是在现有技术中,这种预储值消费是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直接展开的,在信用体系和监督体系不完善的现状下,一旦经营者因各种原因停止营业,则消费者将受到很大的损失。事实上,这种例子屡见不鲜。正因为消费者有这样的疑虑,经营者又没有有效的办法来打消这种疑虑,导致预储值消费在实践中难以推广。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的预储值消费管理办法。
基于互联网的预储值消费管理办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中心服务器,分别与经营者端、消费者端通过互联网进行通讯;中心服务器设有一专用托管账户,分别与经营者账户、消费者账户进行转账交易;中心服务器包括核发单元,消费者账户将预储值金额转入专用托管账户后,专用托管账户分若干次向经营者账户转账,每次转账前需经核发单元审核。
所述的核发单元的审核逻辑可以有以下几种:
消费者端向中心服务器发出确认支付的请求,则核发单元认为可向经营者账户支付转账。
经营者端定期向中心服务器发出确认支付的请求,经人工审核通过后,核发单元认为可向经营者账户支付转账。
除非消费者端向中心服务器发出不予支付的请求,否则核发单元默认定期向经营者账户支付转账。
从以上各种核发单元的逻辑可以看出,它对应于不同的商业模式:当预储值的消费方式是按次扣款时,则消费者在每次消费后,发送请求给中心服务器,从而经营者可以实际得到该笔消费的收入;当预储值的消费方式是限期使用,则事先设定付款节点及金额,如每月或每周扣款,每到该付款节点,经营者可要求中心服务器付款,同时附上其仍在正常经营的证据,如在店铺门口手持当日报纸的照片;另一种逻辑则更为简单高效,默认经营者一直正常经营,到付款节点即自动核发转账,如有意外情况,即当消费者提出不予支付请求时,则终止付款。
本发明的实质是通过技术手段,引入了独立的托管账户,使得经营者在完成服务之前,并不能预先拿到全部的款项,从而解除了消费者最大的顾虑,使其可以放心的进行预储值消费。而对经营者来说,利用本发明,预储值消费所具有的前两个好处仍然存在,第三个现金流的好处不能直接得到,但由于已经有确定的未来收益,因此可以很容易地凭借此权益从金融市场融资,其实还是可以得到现金流的。可见,本发明能够很好地解决前述的预储值消费中的问题。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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