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待充电对象充电授权方法、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13520.X | 申请日: | 2017-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2786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发明(设计)人: | 郝天磊;沈斐;邵洁;张建兴;潘霄斌;吴毅成;邢辉;同欢;江若彤;付力涛;李天舒;吕玉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3/60 | 分类号: | B60L53/60;B60L53/65;B60L53/66 |
代理公司: | 北京瀚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82 | 代理人: | 宋宝库;吴晓芬 |
地址: | 201805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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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对象 授权 方法 设备 自动 系统 | ||
1.一种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将所述充电设备的充电枪插入待充电对象的充电口,当设置在所述待充电对象上的电压检测电路检测到所述充电枪插入所述充电口时激活第一鉴权装置;
所述第一鉴权装置发送鉴权请求信息;
第二鉴权装置接收所述鉴权请求信息并与预存的合法鉴权信息进行匹配;
根据匹配结果判断所述充电设备是否应当为所述待充电对象充电,
所述第一鉴权装置是信号发生器,所述第二鉴权装置是信号接收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鉴权装置设置在所述待充电对象上或者与所述待充电对象一起使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鉴权装置发送鉴权请求信息”的步骤进一步包括:所述第一鉴权装置通过无线通信方式或有线通信方式发送所述鉴权请求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信方式包括WIFI、蓝牙或ZIGBEE。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线通信方式包括电力线载波通信。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鉴权装置设置在所述充电设备上或者远程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匹配结果判断所述充电设备是否应当为所述待充电对象充电”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当所述鉴权请求信息与预存的合法鉴权信息相匹配时,使所述充电设备为所述待充电对象充电;
当所述鉴权请求信息与预存的合法鉴权信息不匹配时,不允许所述充电设备为所述待充电对象充电。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设备是直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交流充电桩或交流充电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充电对象是电动设备。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设备是电动汽车或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
11.一种充电设备自动授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设备自动授权系统包括:
电压检测电路,其设置在待充电对象上,所述电压检测电路用于检测充电设备的充电枪是否插入待充电对象的充电口;
第一鉴权装置,所述第一鉴权装置在所述充电设备的充电枪插入待充电对象的充电口时被激活并发送鉴权请求信息;
第二鉴权装置,所述第二鉴权装置接收所述鉴权请求信息并与预存的合法鉴权信息进行匹配;
所述充电设备自动授权系统还能够根据上述匹配结果判断所述充电设备是否应当为所述待充电对象充电,
所述第一鉴权装置是信号发生器,所述第二鉴权装置是信号接收器。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鉴权装置设置在所述待充电对象上或者与所述待充电对象一起使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鉴权装置通过无线通信方式或有线通信方式发送所述鉴权请求信息。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信方式包括WIFI、蓝牙或ZIGBEE。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充电设备自动授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有线通信方式包括电力线载波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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