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处理装置和方法、摄像装置、显示装置、控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03979.1 | 申请日: | 2017-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615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18 |
发明(设计)人: | 志村和彦;福谷佳之;神田和男;志摩伸之;野中修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127 | 代理人: | 李辉,于英慧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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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处理 装置 方法 摄像 显示装置 控制 | ||
1.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其分别与外部的摄像装置和显示装置进行通信,在该信息处理装置中,具有:
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部,其从所述摄像装置接收与所述摄像装置的运动状态或姿势状态相关的信息,从所述显示装置接收与所述显示装置的姿势状态相关的信息;
信息处理装置侧状态判定部,其使用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部接收到的、与所述摄像装置的状态相关的信息和与所述显示装置的状态相关的信息,判定所述摄像装置和所述显示装置是否处于能够协作的状态;以及
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控制部,其根据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状态判定部的判定结果,经由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部输出协作指示信号,所述协作指示信号使所述摄像装置与所述显示装置之间利用通信进行协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
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控制部进行如下控制:使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部对所述摄像装置和所述显示装置中的至少任意一方发送图像数据发送指示信号,作为所述协作指示信号,所述图像数据发送指示信号指示从所述摄像装置向所述显示装置发送图像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
在通过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状态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摄像装置和所述显示装置的状态处于能够协作的状态的情况下,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控制部对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部进行指示,使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部将指示输出用户能够感知的信息的输出指示信号发送到所述显示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装置,其中,
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通信部具有:
信息处理装置侧第1通信部,其从所述摄像装置接收图像数据;以及
信息处理装置侧第2通信部,其按照与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侧第1通信部不同的通信标准,进行通信,发送所述协作指示信号。
5.一种摄像装置,其分别与外部的信息处理装置和显示装置进行通信,在所述摄像装置中,具有:
摄像装置侧状态检测部,其检测该摄像装置的运动或姿势;
摄像装置侧状态判定部,其根据由所述摄像装置侧状态检测部检测出的运动或姿势,判定与摄像装置的状态相关的信息;
摄像装置侧通信部,其将所述摄像装置侧状态检测部检测出的、与摄像装置的状态相关的信息发送到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以及
摄像装置侧通信控制部,其进行如下控制:在从所述信息处理装置接收到指示与所述显示装置协作的协作指示信号的情况下,经由所述摄像装置侧通信部建立与所述显示装置之间的通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摄像装置,其中,
所述摄像装置侧通信控制部进行如下控制:在所述摄像装置侧通信部接收到指示向所述显示装置发送图像数据的图像数据发送指示信号的情况下,经由所述摄像装置侧通信部将所述图像数据发送到所述显示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摄像装置,其中,
所述摄像装置侧通信部具有:
摄像装置侧第1通信部,其向所述信息处理装置或所述显示装置发送图像数据;以及
摄像装置侧第2通信部,其按照与所述摄像装置侧第1通信部不同的通信标准,进行通信,接收所述协作指示信号。
8.一种显示装置,其分别与外部的摄像装置和信息处理装置进行通信,在所述显示装置中,具有:
显示装置侧状态检测部,其检测该显示装置的姿势;
显示装置侧状态判定部,其根据由所述显示装置侧状态检测部检测出的姿势,判定与显示装置的状态相关的信息;
显示装置侧通信部,其将所述显示装置侧状态检测部检测出的、与显示装置的状态相关的信息发送到所述信息处理装置;以及
显示装置侧通信控制部,其进行如下控制:在所述显示装置侧通信部从所述信息处理装置接收到指示与所述摄像装置协作的协作指示信号的情况下,建立与所述摄像装置之间的通信。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所述显示装置侧通信控制部进行如下控制:在所述显示装置侧通信部接收到指示与所述摄像装置之间收发图像数据的信号的情况下,使所述显示装置侧通信部将请求所述图像数据的发送的图像数据发送请求信号发送到所述摄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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