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雾化单元有效
| 申请号: | 201680044038.6 | 申请日: | 2016-06-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4698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03 |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晶彦;竹内学;中野拓磨;山田学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烟草产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24F40/10 | 分类号: | A24F40/10;A24F40/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谢辰;岳雪兰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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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 单元 | ||
1.一种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具备:
贮存部,其储存气溶胶源;
雾化部,其将所述气溶胶源雾化;
盖,其封堵用于对所述贮存部供给所述气溶胶源的供给口;
通过所述盖从所述贮存部分离的动作,所述雾化部或将电源与所述雾化部电连接的电力供给部件中的至少一方破损,
所述供给口以所述贮存部为基准而设置在与所述电源的连接部分的相反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与所述电源的连接部分、所述贮存部、所述盖及吸嘴侧开口在规定方向上按顺序排列配置,该规定方向为由所述雾化部雾化的气溶胶朝向所述吸嘴侧开口的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与所述电源的连接部分、所述贮存部、所述盖、所述吸嘴侧开口直线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供给口朝向规定方向开口,该规定方向为由所述雾化部雾化的气溶胶朝向吸嘴侧开口的方向,
所述盖以从所述吸嘴侧开口侧封堵所述供给口的方式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供给口设置在空气流路的下游侧的所述贮存部的端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雾化部伴随所述盖从所述贮存部分离的动作而变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将所述盖从所述贮存部分离的方向设为分离方向,
所述电力供给部件设置于所述盖的至少一部分的所述分离方向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力供给部件包含:第一电力供给部分,其包括从所述雾化部朝向与所述电源的连接部分侧延伸的部分;第二电力供给部分,其包括从所述雾化部朝向与所述电源的连接部分的相反侧延伸的部分。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力供给部件以通过所述盖的内部的方式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力供给部件固定于所述盖。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雾化单元具备筒状部件,该筒状部件具有形成空气流路的至少一部分的筒状形状,由导电部件构成,
所述电力供给部件包括所述筒状部件。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雾化部比所述电力供给部件更容易破损。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雾化部为具有沿着规定方向延伸的形状的线圈,该规定方向为由所述雾化部雾化的气溶胶朝向吸嘴侧开口的方向。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线圈的内侧为中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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