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路基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621480769.9 | 申请日: | 2016-12-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669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 发明(设计)人: | 徐宏光;毛洪强;邵静;牛京涛;周有本;王春红;任园;吴长青;曹祝林;张玉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1C3/00 | 分类号: | E01C3/00 |
| 代理公司: |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34117 | 代理人: | 吴奇 |
| 地址: | 230000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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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建筑 垃圾 再生 集料 路基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路路基改进技术领域,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路基结构及其施工方法。
背景技术
建筑垃圾是指在建设、拆除、装修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对建筑物、构筑物本身无用的排出物料,主要是由砖块、混凝土块、碎石、渣土、废金属、废木材、废塑料等等组成。
建筑垃圾通常都是直接露天堆积,不合理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的同时,长期暴露在空气中,经受日晒雨淋,污染物质逐渐渗入到土壤、水体和大气中从而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路基结构是指路面结构层以下的带状岩土结构物。路基填筑材料的工程性质将直接影响路基的强度与稳定性。路基是路面结构的基础,坚强而又稳定的路基为路面结构长期承受汽车荷载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是指经过加工处理的符合路基填筑材料技术要求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替代天然集料用作路基填筑材料,不仅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占土地、污染环境的问题,而且减少公路交通行业对天然集料的开采,缓解可持续发展与碎石、砂砾等天然集料短缺的矛盾。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路基结构具有显著的经济、环境及社会效益,是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举措。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路基结构及其施工方法,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符合节约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规划。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路基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从下到上依次构筑的路堤(2)和路床(1),所述路床(1)是路面结构层以下0.8m或1.20m范围内的路基部分,结构上分为上路床(11)和下路床(12)两层;所述上路床(11)厚度0.3m;所述下路床(12)厚度为0.5m或0.9m;
所述路堤(2)是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部分,结构上分为上路堤(21)和下路堤(22),所述上路堤(21)是路床以下0.7m厚度范围的填方部分,所述下路堤(22)是指上路堤(21)以下的填方部分;
所述路堤(2)和路床(1)是由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构筑而成。
作为优选,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分为Ⅰ类、Ⅱ类和建筑弃土类,其中Ⅰ类大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为75%~85%,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为90%~100%,应用于路床部分;Ⅱ类大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为15%~75%,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为90%~100%,应用于路堤部分;建筑弃土类大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为0~15%,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为0~90%,单一建筑弃土不用于路基填筑。
作为优选,建筑垃圾再生集料,Ⅰ类最大粒径为100mm,Ⅱ类最大粒径为150mm。
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路基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施工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制备,其制备过程如下:
步骤101,人工预处理:人工挑拣建筑垃圾里的有机垃圾,利用破碎锤对超大块材料进行预先破碎,人工剪除钢筋以避免大量钢筋缠绕;
步骤102,再生集料分类:根据大于4.75mm和0.075mm的颗粒含量,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分为Ⅰ类、Ⅱ类和建筑弃土类;其中Ⅰ类大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为75%~85%,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为90%~100%,应用于路床部分;Ⅱ类大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为15%~75%,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为90%~100%,应用于路堤部分;建筑弃土类大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为0~15%,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为0~90%,单一建筑弃土不得用于路基填筑;
步骤103,最大粒径控制:用筛分设备控制Ⅰ类、Ⅱ类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最大粒径,Ⅰ类最大粒径为100mm,Ⅱ类最大粒径为150mm,不满足最大粒径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集料需要再次破碎分类;
步骤104、堆放要求:加工后的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应按照梯形堆放,每层的堆放高度不宜超过5m,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应分开堆放,并安放标识牌予以说明;
步骤二、地基处理:地基处理应符合要求,基底的承载能力应满足不同路基高度的要求,路基高度小于10m时,基底承载力不宜低于150kPa;路基高度为10~20m时,基底承载力不宜低于200kPa;路基高度小于80cm时,基底压实度不小于95%,当高度大于80cm时,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当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不小于30cm的换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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