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有效
申请号: | 201621208121.6 | 申请日: | 2016-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7088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1 |
发明(设计)人: | 江玉张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通铭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4 | 分类号: | H04N7/14;G08B5/3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433 上海市杨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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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备 警示 功能 执法 记录仪 | ||
1.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本体(1)正面设有两个红外夜视灯(2),所述两个红外夜视灯(2)上方设有光敏电阻控制器(3),所述两个红外夜视灯(2)之间设有摄像头(4),所述摄像头(4)下方设有麦克风(5),所述麦克风(5)下方设有警徽(6),所述警徽下方设有警示灯(7),所述记录仪本体(1)顶部设有电击棒(8),所述执法记录仪本体(1)一侧从上到下依次设有警示灯控制开关(9)、摄像开关(10)与对讲开关(11),所述执法记录仪本体(1)另一侧设有电源开关(12),所述电源开关(12)下方设有USB接口(13),所述记录仪本体(1)背面设有背夹(1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灯(7)数量为多个,且所述警示灯(7)外侧设有透明灯罩(15),所述透明灯罩(15)为有色灯罩,颜色各不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本体(1)内腔设有电源(1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击棒(8)数量为两个,所述两个电击棒(8)之间设有电击开关(17)。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警示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夹(14)下方设有扬声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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